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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0〕46 号

赣市府办字〔2020〕4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5月20日印发的《赣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赣市府办发〔2015〕39号)同时废止。

(此件主动公开)

2020 年 6 月 23 日

赣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指挥机构

2.1.1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

2.1.2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2.1.3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1.4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1.5 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1.6 应急支援保障单位的主要职责

2.2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

2.3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2.4 电网调度机构

2.5 专家组

3 电网现状和风险分析

3.1 电网现状

3.2 风险分析

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监测

4.2 预警

4.2.1 预警分级

4.2.2 预警信息发布

4.2.3 预警行动

4.3 预警解除

4.4 信息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响应措施

5.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5.2.2 防范次生衍生灾害

5.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5.2.4 维护社会稳定

5.2.5 加强信息发布

5.2.6 组织事态评估

5.3 指挥协调

5.3.1 I 级响应

5.3.2 II 级响应

5.3.3 III、IV级响应

5.4 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6.2 事件调查

6.3 善后处置

6.4 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7.3 通信、交通运输保障

7.4 技术保障

7.5 应急电源保障

7.6 资金保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 预案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地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提高应对大面积停电处理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包括电网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和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重大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赣州电网、各县(市、区)供电营业区或中心城区大量减供电负荷,对社会安全、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

统一指挥。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赣州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通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电网恢复、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分层分区。根据行政区域、电网结构和电网调度管辖范围,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件应急处理体系。

保证重点。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人身、电网和重要设施安全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在电网恢复中,优先考虑对中心城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将赣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指挥机构

2.1.1 赣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是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应对工作的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和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赣州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

2.1.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力应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2)研究确定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及工作意见;负责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和完善、签署应急预案。

(3) 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抢险和供电恢复工作;决策和部署重大应急抢险工作;下达应急指令;宣布进入和解除停电事件状态。

2.1.3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赣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2.1.4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了解和分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提请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停电事件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响应。

(3) 具体负责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

2.1.5 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电力企业落实应急工作;协助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消防队伍进行火灾扑救;负责向电力企业提供地震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装备的调拨。

(3)赣州供电公司: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制订处置预案,优化电力调度,建立电力抢修队伍,保障电力有序供应。

(4)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的有关经费保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运送救灾物资和抢险车船调配。

(6)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7)市工信局:负责做好抢险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8)市水利局: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水库的信息。

(9)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信息。

(10) 市气象局:负责向电力企业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11) 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12) 南铁赣州车务段: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物资等运输。

2.1.6 应急支援保障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林业局负责协调树线矛盾,确保电网线路通道畅通,防止森林火灾引发电网安全事故。

(2)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部门进行伤员救治。

(3) 中石油赣州分公司、中石化赣州分公司负责保障成品油有序供应。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详见附件2。

2.2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地事件,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时,由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合作机制;或由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需要市级协调处置的跨县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或由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向市发改委提出请求。

2.3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各级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值班单位,应服从调度机构的调度。

2.5 专家组

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 电网现状和风险分析

3.1 电网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发电装机410.07万千瓦(火电70万千瓦、水电121.38万千瓦、新能源装机206.34万千瓦、其他类型装机12.35万千瓦),与2015年相比增长81.4%,占全省的10.8%。全社会用电量从2012年111亿千瓦时增加到2019年208.95亿千瓦时,年均增长9.5%,用电规模接近翻番。赣州电网供电能力提升至430万千瓦,初步形成了以500千伏为支撑,220千伏为骨干,110千伏县县多电源供电的网架,实现了500千伏东南西北“双通道,双环网”供电布局,220千伏变电站县县全覆盖,县城区实现110千伏双电源供电。网供最大负荷从2012年190万千瓦增加到2019年361万千瓦,年均增速达到9.5%,预计2020年度夏负荷达到350万千瓦,度冬负荷能达到450万千瓦。

3.2 风险分析

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地形地质构造复杂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经营区域内雷暴、洪涝、台风、冰冻、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各类自然灾害多有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大面积停电;

(2)赣州电网N-1及同杆并架问题依然突出,末端地区电网结构依然薄弱,部分地区缺乏电源支撑,通道较薄弱,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山火、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都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4)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度值班员处置不当等也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5)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企业发电出力大规模减少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6)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监测

电力企业负责大面积停电风险的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电力企业现有的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等技术资源采集和监测电网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有关信息,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自然灾害、设备运行、电网运行、外力破坏、供需平衡破坏等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4.2 预警

4.2.1 预警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橙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黄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蓝色预警。

4.2.2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发改委和受影响区域县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当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发改委要及时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红色或橙色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经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市发改委发布预警信息;当研判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黄色或蓝色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

4.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4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有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报告要及时、简明、准确,应当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停电范围、人员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应采取书面方式上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行书面报告,信息报告后又出线新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报。涉密信息的报告应遵守相关规定。

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电力企业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去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响应,由市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接受省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响应,由市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Ⅲ级、Ⅳ级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对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5.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调整发供电计划,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高危、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5.2.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3 指挥协调

5.3.1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省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相关决策部署;

(2)统一领导全市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3)组织召开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4)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5)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省政府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6)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7)组织开展跨县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8)视情况向省政府组织指挥机构提出支援请求;

(9)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10)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11)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3.2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其授权的同志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组织召开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3)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省政府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组织开展跨县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9)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3.3 Ⅲ级、Ⅳ级响应

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及时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

5.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城市负荷恢复90%;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机构要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6.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或委托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开展事件调查。调查应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6.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队伍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应急专用频率的电波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可以采取开辟专用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

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 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隐患监测诊断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为电力运行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山火等相关信息服务。

7.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自备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 资金保障

各级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应急演练原则上每三年演练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赣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附件1

赣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赣州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

(二)赣州电网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赣州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

(二)赣州电网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当县级市(瑞金市)电网超150兆瓦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赣州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

(二)赣州电网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当县级市(瑞金市)电网超过150兆瓦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瑞金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赣州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

(二)赣州电网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按照当前行政区划和电网负荷情况制定,将根据行政区划和电网发展情况进行滚动修编。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上述电网是指行政区域电网。

附件2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文广新旅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武警支队、赣州供电公司、华能瑞金电厂、南铁赣州车务段、中石油赣州分公司、中石化赣州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武警支队、赣州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发电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

二、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社会舆情、网络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综合保障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供电公司、中石油赣州分公司、中石化赣州分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发电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制订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负责为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武警支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做好反恐相关监控和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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