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及《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省“回头看”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四十五)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严重滞后,瑞金、赣县、兴国、于都、宁都等县市2018年项目仍未完成。2019年项目涉及14个县(市、区),截至督察时仍未全面开工,完成比例为零。
整改完成情况:2018年及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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