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及《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省“回头看”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五十六)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环评批复建设日处理8吨生产线1条,实际已建成8吨/日生产线2条。环评批复该厂处理范围不含医院污泥,但该公司违规接收和处置部分医疗机构污泥。部分较远乡镇医疗机构清运和收集超过48小时。医废经高温蒸煮粉碎后仍大于5厘米。
整改完成情况:1.完成了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5840t/a医疗废物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我局于2020年12月31日对该项目批复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投入运行;2.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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