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及《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省“回头看”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二)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18年省环保督察指出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超经营规模、处置不规范等问题,督察发现该公司未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超经营范围处置医院污泥。
整改完成情况:1.印发赣州市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每月核实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接收联单及内部管理台账,未发现超经营范围处置医院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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