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委脱贫攻坚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7-08 09:33来源:字号:

赣州市委脱贫攻坚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

  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市委对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原市农粮局、原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针对交通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减弱问题,调整充实2019年交通扶贫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局属单位、县(市、区)交通行业扶贫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合理安排2019年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2300个,比2018年增加100个;按照“尽锐出战”要求,调整驻村第一书记等17人;开展产业扶贫考察调研,制定茶叶、黄栀子、三黄鸡、黄桃等产业帮扶发展计划。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动作为不够问题,每月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论述,定期研究部署交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开展集中提醒谈话;全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建立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线索报送和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开展线索摸排;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雷霆”行动、公路治超“春雷”行动,查处“黑车”104辆次,违法超限超载车辆763辆,刑事拘留7人,治安拘留2人。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有力问题,对未完成农村公路错车道建设任务的县(区)交通部门进行集体约谈;建立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作风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农村公路专项资金联审联批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廉政约谈5人,责令4名责任人作出检讨,清退违规发放的福利、津补贴并上交国库;积极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对承接县(市、区)交通部门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协助制定工作规范或工作指南。

  赣州市林业局:

  针对责任担当乏力,落实林业扶贫差距较大问题,制定《2019年林业行业扶贫实施方案》,从7个方面做实林业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科技扶贫;

  派出9个指导组下沉各地开展林业行业扶贫指导;举办3期低质低效林改造、油茶等产业技术培训,全市建设集中低改基地316个,面积1.17万亩,带动8339户参与低质低效林改造,受益贫困户1993户,受益贫困人口5853人;开展扶贫调研,编印林业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加大林业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调整配强驻村工作队人员4名,免费向驻点扶贫村发放油茶苗3万株。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扫黑除恶工作氛围不浓问题,制定《全市林业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送2条问题线索;通过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开展约谈通报和警示教育、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介和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全市林业系统已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88万份、张贴宣传标语684条,开展宣讲38次。针对作风建设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完善调研、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上缴国库;落实落细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市重点项目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服务;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原赣州市农粮局: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结合实际提出2019年全市蔬菜产业发展指导性计划;制定蔬菜奖补验收办法,规范验收程序;建立蔬菜产业统计月报制度,加强跟踪问效;认真履行农业产业扶贫牵头部门职责,制定《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点》,调整组建18支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小分队,今年3月以来深入各地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83次;明确机关内部科室、单位农业产业扶贫具体职责,制定《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全面开展农民合作社摸底调查、分类清理整顿;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动作为不够问题,调整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局扫黑办,并抽调3名干部专门负责;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县级交叉检查专项行动;突出渔业渔政、畜禽屠宰两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线索深度摸排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领域行风得到明显好转。针对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上缴国库;加强发文统筹和把关,严控发文数量;加强作风巡查,重新制定《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考勤制度》,严格上下班考勤,实行“刷脸”签到;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等9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问题整改情况“回头查”。

  原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针对行业扶贫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局党组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调研督导,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村危房进行全面摸排,现有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改造2697户,已开工2569户,开工率为95.25%。出台《赣州市农村保障房长效管理指导意见》,对农村保障房闲置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全市有农村保障房17371户,闲置23套,闲置率仅为0.13%。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深不细等问题,局党组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个一”学习提升机制,安排7名专职人员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线索摸排及行业乱象治理工作。制定全市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建立行业监管季度调度会、局领导挂点联系县(市、区)机制,成立“8+2”工作专班,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建筑业市场、燃气、招投标等8个领域涉黑涉恶整治。针对作风建设存在盲区和弱项等问题,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聘(借)用人员日常管理等25个制度。开展“挂证”等问题专项整治,对违规“挂证”的4人作出问责处理。在全系统重新部署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销号整改突出问题8个。完善“怕慢假庸散”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全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专项督导,持续推进建设工地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赣州市水利局:

  针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有偏差问题,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以及市纪委近年来有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印发《赣州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等规范细则和指导意见,组织开展集中调研和水利项目质量巡查,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回头看”;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干部,认真做好精准扶贫挂点村居住土坯房农户排查安置工作。针对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在深入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和责任剖析;印发《市水利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多项有关制度文件,组织对市城区砂场、在建水利项目进行全面的线索排查。针对推进作风建设力度不够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省、市“五型”政府建设有关精神,印发《市水利局深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质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拳整治行政执法不担当、决策盲目轻率、行政审批慢作为、学风不严谨等问题,对20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问责处理;清退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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