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7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赣州市移交的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7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截至当日,移交我市的第三十一批信访举报件17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17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于都县2件,已阶段性办结2件;瑞金市2件,已阶段性办结2件;会昌县2件,已阶段性办结2件;南康区4件,已办结1件,已阶段性办结3件;信丰县1件,已阶段性办结1件;龙南市1件,已阶段性办结1件;经开区2件,已办结1件,已阶段性办结1件;兴国县1件,已阶段性办结1件;于都县、赣县区合1件,已阶段性办结1件;章贡区1件,已阶段性办结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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