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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赣州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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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2024年10月10日印发了《赣州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有关单位了解掌握,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赣州市拥有赣江源头的黄金水道和国家AAAA级景区阳明湖景区,水上旅游资源丰富。充分利用河湖岸线资源,建设旅游客运码头,发展水上旅游客运,对于壮大我市旅游产业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我市已拥有各类客运船舶22艘,对于服务我市水上旅游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我市不在港口规划内的临时停泊点码头有17处,此类停靠站点一般由旅游企业建设,主要供水上旅游景点客运船舶停靠,存在运营管理不规范、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由此带来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隐患也日趋突出。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

交通运输部2023年4月下发的《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号)中明确,“支持设区市人民政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等制度性文件,从停靠站点选址、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的具体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2024年9月底前要完成港口外停靠站点有关制度性文件制定发布工作,2025年4月底前完成停靠站点整治规范工作。

(二)起草过程

1.研究起草阶段。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号)后,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正式启动《办法》起草工作。2024年2月23日,邀请相关部门及企业召开水路客运船舶停靠工作研讨会;后经参考国内其他地市相关政策,反复研究讨论,于2024年3月形成《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2.修改完善阶段。《办法》经2次(2024年3月26日至4月3日,2024年5月31日至6月11日)向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5月9日至6月9日,在中国足球彩票网站上进行了为期32天的公开意见征求。2024年6月28日,召开《办法》内部讨论会。2024年7月10日,召开《办法》专家评审会。2024年8月7日,完成《办法》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2024年8月30日,完成《办法》的合法性审核2024年9月25日,《办法》提交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1月10日起施行

三、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赣州港总体规划港区以外通航水域内,停靠站点的选址、建设、营运、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

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主管部门、部门职责等。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主要规定了停靠站点选址要求、选址程序、审批管理要求、建设程序及安全环保要求、验收规定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和运营,主要规定了停靠站点运营要求、设施配备、制度建立和人员管理等内容。

第四章安全和监督,主要规定了停靠站点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应急处置、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该办法实施日期、有效期和解释说明权。

五、具体举措

《办法》主要解决了4类问题:一是明确全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的属地管理权限和主管部门,解决规范管理的问题;二是解决现存的17处停靠站点通过整治升级、综合评估等手段,完成限期整改符合安全运营要求后,统一纳入属地管理的问题;三是为满足水上旅游产业发展需要,解决新开水上旅游客运观光航线规范选址、建设船舶停靠站点的程序问题;四是解决过往停靠站点安全监管空白地带的问题,加强停靠站点日常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运营水平。

六、保障举措

一是加大宣传,《办法》出台后及时向企业宣贯到位。

二是依法推进,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办法》规定,尽快完成我市客运船舶船岸靠泊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办法》,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解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解读人:陈赟

咨询电话:0797-8996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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