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心城区“多户一表”供水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4年12月2日印发施行,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在2014年《赣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出台前,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供水设施由原开发单位自行建设,建成后移交物业公司、业委会或产权单位等进行管理维护,由此导致部分小区出现水压小、水质差、业主水费分摊不均等问题,因此需要对小区内二次供水设施及供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提升供水服务质量。
二、主要依据
根据《城市供水条例》《赣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赣州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文稿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实施步骤、资金筹集、职责分工、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是关于工作目标。明确了按照“政府引导、多方筹资、分步实施”的思路,力争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多户一表”愿改尽改。
二是关于实施步骤。按照“愿改尽改、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接管一批”的原则分批次改造。首先,由赣州市政集团对中心城区“多户一表”居民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其次,对国有平台投资建设的返迁房、公租房且产权属于原建设单位的,由小区产权所属建设单位向赣州市政集团申请实施改造;对其他居民小区由小区业委会(暂无业委会的,由社区代为申报)向乡镇(街道)提出改造申请,由乡镇(街道)报区住建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确定后报市中心城区“多户一表”供水改造工作专班办公室纳入改造计划,并向赣州市政集团申请实施改造;第三,改造完成后统一由赣州市政集团运维管理。
三是关于资金筹集。分两类情形明确出资方式。一是对国有平台投资建设的返迁房、公租房且产权属于原建设单位的,改造资金由原建设单位统筹解决;二是其他居民小区改造资金由财政、业主、供水企业等共同分担,原则上用户每户出资2000元(含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财政(含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每户补贴1200元(市、区两级各承担600元),剩余部分由赣州市政集团兜底解决。
四是关于职责分工。明确住建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赣州市政集团负责具体推进实施,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责配合做好“多户一表”供水改造工作。
五是关于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合力、宣传引导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中心城区“多户一表”供水改造工作专班;二是强化工作合力,要求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在资金筹集、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媒体、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宣传“多户一表”供水改造政策。
解读单位: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城市建设科 凌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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