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5个大类食品62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抽检5大类食品62批次样品。具体为:食用农产品24批次,均合格;水果制品1批次合格;粮食加工1批次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合格;餐饮食品35批次,其中15批次不合格,20批次合格。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相关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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