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于大街小巷之中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吗?为从源头上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切实保障百姓出行安全,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主要对全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掌握经营者信息,建立监管档案。重点对经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以及主体资格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通过强制性认证、有无“CCC”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登记的内容与实车型号配置是否一致、是否擅自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并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警示经营者不得销售未经“CCC”认证或私自“拼、加、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督促其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及义务。
章贡区市场监管局
该局联合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集中约谈,要求不得销售非法进行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50余家企业参加会议,会后各车企迅速行动,积极落实会议要求,将非法改装、加装的车型恢复原样。
赣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
该分局联合区交警、企工、经发、城管等部门召开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工作推进会及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集中约谈会,会上明确指出不得从事销售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经销商迅速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到位,做到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并就存在现状及问题与在会商户进行了互动交流。近60家经营户参加会议,现场发放电动自行车诚信经销告知书60余份。
信丰县市场监管局
该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了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整车结构是否通过“CCC”认证,查看铭牌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提高车速,是否具有车速提示音装置,电池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是否存在虚假标识或欺诈行为。检查商户36家,并下发36份提醒告诫书。
截至目前,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销售不符合标准及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件线索53条,查办案件22件,涉案金额12.6万元,罚没款13.25万元。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市公安交警、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电动车销售管理的通告》等,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净化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环境,切实保障老百姓平安出行。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出现以下情况,均属于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一、更改电池盒
部分商家为提高车速,会将原装电池盒更换成其他规格的电池和控制器,将本是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改装成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核对明示信息与实物信息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情况,说明车辆涉嫌经过改装或者拼装了,须谨慎购买。
二、更改外形结构:改座包、改外衣架、加装护栏等
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座椅长度不得超过35厘米,但部分销售单位擅自加长电动自行车座椅,有的则安装了外衣架和加装护栏。消费者购买时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对照合格证上的图片和参数是否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请勿购买。
三、电动自行车出厂不带电池,经销商自己配电池(3C一致性不达标)
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私自用较为便宜的铅酸电池代替锂电池,或者用较为便宜的非原厂家电池代替原厂家配套的电池,以此降低成本。不合规格的电池容易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从而引发车辆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火灾事故的机率也相对增大。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要检查电池是否与证书一致,避免因电池不适配而引发事故。
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朋友
要注意啦!
根据赣州市人大制定的《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不知道您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
赶紧来对照一下!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0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0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0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0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05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0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电动摩托车标准
一电动轻便摩托车
由电力驱动的轻便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