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分局,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等违法行为,经研究,于2024年3月-7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用薄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源头生产监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地膜产品生产质量监管,定期对地膜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农膜生产企业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农膜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膜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台账,对发现生产非标地膜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置。
二、加强流通领域农膜质量监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抓好地膜产品质量监督,通过例行检查、专项抽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资销售市场、网络销售平台的地膜产品进行质量抽查,指导农膜销售者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销售台账,如实登记销售农膜的供货人、供货日期、供货名称、规格、数量和购买人购买农膜数量、规格、用途、购买日期等基本信息,并建立辖区农用薄膜销售单位监管台账,对销售非标地膜的平台或商户,要及时依法处置。
三、严厉打击农膜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从3月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抓住春季产膜用膜关键时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将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范围,依法打击、查处违规生产销售劣质、超薄农膜行为。坚持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确保进入市场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四、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和网点普查工作。对农膜销售网店进行全面普查,开展网售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依托赣州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完成对农膜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线索的定向监测,排查相关网站、网页并协助办案机构提取电子证据,协助获取相关平台涉案农膜销售信息。充分发挥 12315 平台作用,收集农膜销售投诉举报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底前将辖区农用薄膜销售单位监管台账、查办的案源、抽检情况及工作小结等报送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科,涉及重要和敏感的案源或信息应及时报送。
联系人:刘双华 联系电话:13576797766
附件:农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统计表
附件
农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场监管局 2024年 7 月 日
产品名称 |
监督检查情况(单位:家) |
监督抽查情况 |
案件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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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领域 |
流通 领域 |
生产领域 |
流通领域 |
查处(件) |
涉案货值(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金额(万元)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案件(件) |
媒体曝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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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 |
发现问题企业 |
检查企业 |
发现问题企业 |
抽查 |
抽查产品批次 |
不合格企业 |
不合格产品批次 |
产品不合格率 |
抽查 |
抽查产品批次 |
不合格企业 |
不合格产品批次 |
产品不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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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农用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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