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4〕第58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南区项目排水管网排查及设计招标
1.2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3建设规模: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北片区南区(迎宾大道以南,金潭大道以东,金岭东大道以北)共42个排水单元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本项目拟定雨污水管网排查长度为150公里(实际结算以排查结果数据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具体招标范围:
对区域内各排水单元雨污水管网、小区内污水立管等进行排查检测,查清管径、管材、标高,查清雨污分流、雨污水接管情况和雨污水去处,摸清断头管、干支管、新旧管及排污口接驳不到位等管网分布连接情况以及相关流量、流速等测定,测绘出管网的空间位置图,对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污混接(错接)管网进行明确标注。对需要开挖整改和修复的问题管段,探测埋设于地下的给水、电力、燃气、通讯等管线,查明地下管线的种类、平面位置、埋深、管径或根数、材质,并编制地下综合管线图。
采用人工进入管道排查(如需要)、CCTV、QV等仪器对排查区域内的雨污水管网进行管道内窥检测(应充分考虑管道直径过小或管道内水量过大时如何检测的问题),将检测资料与管道损毁、错接等情况进行汇总,绘制出管道损毁、错接现状图,并对管道损毁程度、错接等情况进行标注以及进行综合性分析评估等。根据排查检测结果出具综合性分析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根据排查成果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联合体投标的,由管网排查单位提供)
(3)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劳动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5)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应满足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表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一览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管网排查人员由管网排查单位提供)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打印材料的扫描件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0)列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11)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以通报时间为准)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单位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职责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3)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14)联合体协议(如有).
三、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30。
3、开标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彬
联 系 人:龚熙云
联系电话:0797-80842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越之
联 系 人:廖工
联系电话: 177707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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