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章贡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
章贡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2年9月13日经省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所涉地块批准文号为:赣土批字〔2022〕128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用于城镇道路、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项目建设。
三、征地位置
(一)土地坐落:章贡区水东镇正兴村、水西镇黄沙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50015、G50G050016、G50G051015、G50G051016等四幅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章贡区水东镇正兴村、水西镇黄沙村等村民小组的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约153.165亩(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附件相关标准执行。
七、安置政策
按照《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等精神执行。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9日。
九、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利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水东镇人民政府,水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红线图
2.青苗补偿费标准
联系单位:水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虔东大道9号
联系人员:彭青阳
联系电话:0797—7077107
联系单位:水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赤珠岭1号
联系人员:马静峰
联系电话:0797-8251102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征收土地红线图
附件2
水东镇青苗补偿费标准
地类 |
青苗补偿费(元/亩) |
耕地(水田) |
2144 |
旱地 |
1436 |
林地 |
750 |
注:普通鱼塘的青苗补助费按照原标准2500元/亩执行。
水西镇青苗补偿费标准
地类 |
青苗补偿费(元/亩) |
耕地(水田) |
2148 |
旱地 |
1439 |
林地 |
752 |
注:普通鱼塘的青苗补助费按照原标准2500元/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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