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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章贡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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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章贡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

章贡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2913日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所涉地块批准文号为:赣土批字〔2022128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用于城镇道路、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项目建设。

三、征地位置

(一)土地坐落章贡区水东镇正兴村、水西镇黄沙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50015G50G050016G50G051015G50G051016等四幅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章贡区水东镇正兴村、水西镇黄沙村等村民小组的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约153.165亩(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附件相关标准执行。

、安置政策

按照《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精神执行。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1115日至20221129日。

九、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利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水东镇人民政府,水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红线图

      2.青苗补偿费标准

    

    联系单位:水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虔东大道9

    联系人员:彭青阳

联系电话:07977077107    

          

    联系单位:水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赤珠1

    联系人员:马静峰

    联系电话:0797-8251102    

    

   

                             

                             20221115

                                  

  附件1

征收土地红线图

  附件2

水东镇青苗补偿费标准

地类

青苗补偿费(元/

耕地(水田)

2144

旱地

1436

林地

750

注:普通鱼塘的青苗补助费按照原标准2500/亩执行。

水西镇青苗补偿费标准

地类

青苗补偿费(元/

耕地(水田)

2148

旱地

1439

林地

752

注:普通鱼塘的青苗补助费按照原标准2500/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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