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卫妇幼发〔2018〕4 号)要求,我委组织市级评审专家组对兴国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现场评价,并实施了评价后的质量追踪检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