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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寻乌县妇幼保健院拟定级为二级妇幼保健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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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定级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与体制改革科,联系电话:0797-8169066

1、拟定级单位(人):寻乌县妇幼保健院;

2、拟定级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级妇幼保健院;

3、拟定级医疗机构名称:寻乌县妇幼保健院;

4、拟定级医疗机构选址: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三路湾角里

5、拟定级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6、拟定级医疗机构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7、拟定级医疗机构床位(牙椅):49张;

8、拟定级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9、拟定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学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10、拟定级医疗机构符合赣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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