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4〕3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流动人员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在外省工作,且其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我中心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
(一)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和《江西省国际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2年版)》,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并符合目录有关要求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申报评审要求
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赣人社规〔2022〕5号)要求:
1、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学历验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底,上传材料需按职称系统个人申报页面中的2024年职称申报须知要求执行),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员在外省参保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不能关联社保参保信息的,需自行上传相关社保参保材料,要求缴纳省外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超过规定时限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2、申报人员须按照规定条件诚信申报,职称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将永久保存,经办部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审查职责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8〕211号)规定的权限和要求逐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职称申报评审过程。因不诚信申报或未达到资格条件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其缴纳的职称评审费、答辩费一律不退。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推荐报送前,我中心将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审通过人员通过“江西人社”APP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评审结束后,我中心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的电子评审表,用印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申报评审时间
今年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评审工作,网上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29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法步骤
1、申报方式。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报人员、经办部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均使用此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2、创建账户。申报人员须向我中心提交创建个人账户申请书(注:电子邮箱正文编辑,基本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申请的职称类别等信息)、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注:扫描jpg格式添加至附件)电子版材料,并发送至gzrcjlzx@163.com,帐户创建情况我中心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各申报人。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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