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按照“大湾区能做的,我们也要能做到”“市级做了的,县级也要做到”的要求,持续对标粤港澳大湾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域试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擦亮“干就赣好”营商环境品牌,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一)聚焦营商环境指标争先。对标大湾区,聚焦省委、省政府提出“2023年达到全国营商环境第一方阵”的目标要求,深入实施新一轮对标粤港澳大湾区优化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指标水平优化提升,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赣州经验。〔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打造“第一等”的政务服务。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坚持以审批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政务数字化为突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加快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集成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地市。〔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深化重点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域试点
(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龙南经开区、瑞金经开区、赣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尽快组建运行。健全完善审管联动机制,优化升级“赣州市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功能,确保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对标大湾区办事标准,持续开展“四减一优化”专项行动,制定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涉及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持续推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使用领域。年底前,推动国省统建系统、市级自建业务系统支持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进一步丰富我市电子证照平台数据,实现2021年6月后市县签发的证照全部入库,推出150个以上免证办理事项。升级我市电子印章应用系统和电子证照平台,完成不动产、公积金、保障房等重点领域市级系统全面对接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平台,开发签章、用证等功能,实现更多事项“免证办”“网上办”“一次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任务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大我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流程再造、系统升级完善等工作,在完成国家部署和省级层面梳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任务基础上,再推出不少于40项高频“一件事”,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更多企业和个人高频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集成协同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一件事一次办”任务牵头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落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按照《赣州市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工作要求,对各类园区内与属地政府(或受政府委托的园区管委会)已签订投资协议、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且投资主体有意向的工业项目,利用土地出让前的准备阶段先行开展开工审批各项准备工作,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4个审批事项。对于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验收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专项验收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出台项目“速验收,早投产”方案,力争在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时限压缩上再突破。〔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深化“市县同权”审批服务扁平化改革。在2022年下放118项的基础上,聚焦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调整制定“市县同权”事项清单。升级完善“市县同权”联动审批平台功能,优化“市县同权”审批流程,加快对接应用电子证照,打通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线上闭环审批。〔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等“市县同权”事项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六)启动“民情汇聚·民意速办”改革。按照“多端受理、全量汇聚、统一分拨、统一回复、一单到底”的模式,将中国政府网留言、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市长信箱、民声通道、问政平台等受理诉求汇集至12345热线,建立“赣快办”民意诉求快速办理机制。建立每月“市长热线日”制度,常态化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领导到12345热线中心现场接话。用好“政务公开+云直播”平台,实现热线服务“面对面”“零距离”。加强跟踪督办,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提升诉求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12345热线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比肩大湾区营商环境
(一)推出便民利企“微改革”。从企业群众需求端出发,创新推出“综合受理+全科审批”、工程项目“合并审批”、远程视频踏勘、二手房“带押过户”等15项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加速融湾。探索政务事项“免申办”,通过系统数据筛选,梳理一批到期需延续、年检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对符合条件的主动帮助其办理相关资质、证照的延续、年检。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直接在企业开办专窗即可申请开通企业银行账户。〔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赣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打造“五星级”定制式政务服务。开展全市政务服务示范大厅创建活动,按照“优功能、美环境、强品质”的原则,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政务服务综合体”提标升级,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加快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力争2023年底完成项目主体结构50%,2024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推广首位产业“一链办”定制服务,为企业提供“事项最全、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全产业一链办”五星级定制式政务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城投集团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拓展政务服务“异地通办”。扩大“异地通办”范围,新增一批“跨省通办”事项,2023年底前,国家和省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全面落实。印发《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赣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口合作若干措施》,建立深赣两地跨省业务“全域通办”机制,在两地政务服务大厅互设“深赣通办”专窗,制定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清单,推动公积金、不动产、住建、人才、户政、交管等高频事项通收通办;在重点园区设立“深赣通办”24小时自助服务区,摆放深圳市政务自助终端设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出台《赣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园区事园区办”的若干措施》,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推行“城区+园区”服务模式,发布园区经济管理权限赋权指导目录,优化服务流程,为园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更精准的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等涉企政务服务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五)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全面对接省“惠企通”平台,完善企业用户画像功能,新增审批预警、企业信用查询、政策智能推送、兑付结果公示等模块,加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兑付比例,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惠企政策兑现服务。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符合要求的惠企政策全部上线“亲清赣商”平台,通过平台兑现惠企政策的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惠企政策行业主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打造一体化中介网上服务。以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为基础,升级打造省市同步、市县共享的赣州市一体化中介服务线上平台,提供网上选取、公示、签约、履约、评价全过程服务。完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涉及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2023年底前,完成网上中介超市赣州分厅上线,建立完善网上中介超市赣州分厅运行管理机制,全面实现“一网选中介”。〔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涉及中介服务行业主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四、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数字政务转型升级
(一)加快“城市大脑”建设。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基础平台,为各类智慧应用和场景建设提供基础底座支撑,打造数字政务云服务、经济运行分析、营商环境质量等一批特色亮点应用。充分发挥“城市大脑”中枢作用,打通各部门平台系统和数据资源,推进各部门智慧应用与“城市大脑”对接融合,基本建成一套数字底座、六大智慧平台、N个应用场景的智慧城市体系,完成“城市大脑”(一期)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大脑”平台正式运行上线。〔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国投集团;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城市大脑”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二)提升“政务数字人”办事能力。聚焦打造企业群众办事高频事项,重点解决好“数字人”与“赣服通”衔接、知识库优化和高频事项梳理等问题,让“数字人”服务更加智能便捷。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全力做好政务“数字人”云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和迭代升级,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三)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用户导向”,进一步升级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枢纽功能,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从“一网通办”迈向“一网好办”。按照省级工作部署,建设政务驿站服务系统,破解“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难、对接不充分等问题,逐步消除“二次录入”现象。开展市、县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优。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电子证照签发率达85%以上、用证率达60%以上,纳税企业电子印章使用率达60%以上。〔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升级“赣服通”赣州分厅。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建设政务服务任务调度监管、政务服务效能督查、数智服务、视频云办、数智帮办等平台,提升在线政务服务监测和调度能力;整合部门线上服务能力,建设部门服务专区;升级自助服务终端管理平台,提升政务监测指挥调度能力及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服务能力。2023年底前,“赣服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办理率达80%以上。〔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启动全市数字机关创建试点。启动全市数字机关创建试点建设,聚焦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拓展机关“内跑”事项,推动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协同办公,推进政府机关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实施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程,建立全市统一高效、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平台。升级“赣政通”赣州分厅,深化“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模式,推动市级自建审批业务系统接入“赣政通”。2023年底前,机关内部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比例达50%以上。〔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推进政务一体化数据中心建设。以建设“赣深数字经济走廊”算力网络枢纽核心节点为目标,按照国际T3+、国家A级机房标准,坚持统筹规划、建用并重、适度超前、绿色低碳的原则,集中全市云计算资源,加快推进3000个标准机柜以上的绿色大型数据中心建设,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结构和砌筑工程施工。〔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国投集团;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强化工作保障,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能
(一)锻造专业化政务铁军。推行行政办事员制度,探索开展“行政办事员”职业等级认定,畅通窗口人员成长通道,为政务服务队伍职业化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在全市政务服务系统进一步强化“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和“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服务理念,做到“人人都是服务员、行行都是服务业、环环都是服务链”。严明工作纪律,配备“首问服务专员”,落实巡查、轮岗等工作制度,锻造一支“三过硬一满意”的政务服务铁军。〔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探索建立数据专员制度。根据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在市、县两级部门设立数据专员,通过单位现有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考、社会招聘等方式组建数据专员队伍,给予数据专员相应的人才待遇支持,加大对数据专员的教育培训,培养建立一批数字化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完善政务服务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暗访体验活动,领导干部以办事人身份体验政务服务事项,并以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体验一线窗口受理业务,查找发现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依托“好差评”系统,强化政务服务评价监督,提升暗访督查监督效应,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牵头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营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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