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国评组发〔2022〕2号)和《江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赣办发〔2020〕21号),现将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并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同意设立的2023年度我市表彰项目予以公布。
2023年赣州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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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承)办单位 |
评选周期 |
1 |
赣州市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暨重大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赣州市委、市政府 |
临时性 |
2 |
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赣州市委、市政府 承办:赣州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市苏区办 |
临时性 |
3 |
章贡区“一区四中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章贡区委、区政府 承办:章贡区发改委 |
5年 |
4 |
赣县区推进双“一号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赣县区委、区政府 承办:赣县区发改委 |
临时性 |
5 |
南康区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和“八大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南康区委、区政府 承办:南康区发改委 |
临时性 |
6 |
信丰县“三千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信丰县委、县政府 承办:信丰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政府办 |
临时性 |
7 |
大余县“八大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大余县委、县政府 承办:大余县发改委 |
临时性 |
8 |
安远县推进“融入湾区发展,精雕东江翡翠”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安远县委、县政府 承办:安远县委办、县政府办 |
5年 |
9 |
龙南市第32届世客会举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龙南市委、市政府 承办:龙南市文广新旅局 |
临时性 |
10 |
定南县推进融湾提速暨“四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定南县委、县政府 承办:定南县委办、县政府办 |
临时性 |
11 |
全南县双“一号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全南县委、县政府 承办:全南县发改委 |
临时性 |
12 |
宁都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宁都县委、县政府 承办:宁都县乡村振兴局 |
临时性 |
13 |
兴国县“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兴国县委、县政府 承办:兴国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 |
临时性 |
14 |
会昌县打造“三地一城”、建设“独好会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会昌县委、县政府 承办:会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 |
5年 |
15 |
石城县打造“两地三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主办:石城县委、县政府 承办:石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社局 |
临时性 |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在计划目录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擅自开展。为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行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797-8996366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0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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