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根据2021年10月9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我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自2021年10月9日24时起调整为每升7.28元。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出租车实施燃油附加费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赣市价费字〔2011〕55号),这次调整后的成品油价格已超过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基点价(93号汽油每升7.11元),当时93号对应现在的92号汽油,符合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恢复燃油附加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从2021年10月13日零时起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为每趟次1元。
二、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后,每辆出租车必须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标志,并做好燃油附加费的票据工作。同时,要求各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司机价格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督促司机向乘客做好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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