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教育局
赣市教基字〔2021〕31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
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教体局),各市直中学,市保育院: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1.小学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1年6月28日-29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2.初中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1年6月28日-30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3.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6月28日-30日。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科所另行通知。
4.2021年全市幼儿园、小学暑假时间统一为2021年7月1日-8月28日;初中、高中暑假时间统一为2021年7月3日-8月28日。下学期定于2021年8月29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8月30日、31日学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二、科学安排暑期工作
1.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严控学生暑假作业总量;要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和转变家长对孩子参加劳动的观念,培养中小学生良好文明素养;倡导中小学生利用暑假到社区(村居)开展垃圾清扫、文明出行宣传、关爱孤寡老人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2.组织开展“假期读好书”活动。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中小学“假期读好书”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假期读好书”读书活动,鼓励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3.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保障孩子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养成营养均衡的饮食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初,集中组织暑期安全教育和防疫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煤气及食物中毒、防不法侵害、防坠落、防自然灾害、森林防灭火等为重点的安全常识教育。用好用活安全教育平台资源。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密切家校联系。要关注好重点学生,各地要根据学校提供的重点学生名单,联系当地乡(镇)、村,压实属地责任,指定监管人员,落实监管措施;要宣传普及科学的亲子沟通方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关爱。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要坚持属地招生,实行“公民同招”,完善均衡政策,规范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要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宣传和引导,确保学位得到合理利用。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筹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2021年秋季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级人数,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县域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4%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 56 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确保全面消除超大班额且不反弹。
2.严禁违规补课。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和严禁中小学校违规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的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酷暑天气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在放假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治理办备案。中小学其他年级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在职教师开展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市教育局举报监督电话:0797―8991912(治理办)。
3.规范校外培训。各地要实时发布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提高班。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市监、公安、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及时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认真开展安全排查,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四、常态化抓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
1.严格校园人员管理。加强暑期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确需进入的人员,一律验证身份,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暑假期间,学校师生员工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国内疫情发生地和边境城市,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须履行审批手续。外出须做好个人防护。
2.加强会议培训等管理。各地各校要按照《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市新冠指办字〔2021〕116号)要求,严格落实会议培训疫情防控措施,300人以上的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严格控制开展跨区域培训、会议等活动,要强化人员甄别,严禁近28天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参加现场活动。
3.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做好假期师生的健康提示,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不断档,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暑假期间,一旦有疫情发生,要第一时间将疫情信息报当地卫健部门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决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科学做好疫情处置。
五、科学谋划秋季开学工作
1.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暑假期间,要安排人员深入贫困家庭,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就学、享受资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它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2.全面落实红色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各地各校要结合“四史”学习教育要求,将红色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纳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课时范围,融入教学活动中,促进红色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材选用有关要求,做好普通高中红色文化和国防教育地方课程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
3.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地各校要把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开学前后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行动,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落实健康教育课时要求,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提高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落实《赣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赣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赣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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