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商务局>决策公开>政策文件

在线检阅: 搜索

事关消费!江西出台24条举措→

访问量:

为进一步释放全省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五大方面24条具体意见:


一、多渠道助企纾困,促进消费有序回暖

(一)加大对餐饮消费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零售、餐饮等行业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餐饮促消费活动,进一步促进餐饮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支持企业参加中国米粉节和赣菜美食文化节,对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制定赣菜系列标准,持续完善赣菜标准体系。(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有涉及,不再单独列出)


(二)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已出台的国有房屋减免房租政策要落实到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于转租、分租房屋的情况,严禁层层克扣,减租政策必须全部传导至实际承租人。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减免房租。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社会保险费缓缴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和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行业企业,以及今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国家规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对吸纳重点就业群体企业的支持。鼓励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引导农民工返乡就近就业,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