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法治赣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已经平安赣州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赣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法治赣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落实《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赣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赣州篇章,描绘好新时代赣州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党领导法治赣州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立足市情、特色鲜明的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实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职能的上下贯通、高效协同,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领导法治赣州建设工作体系。
三、坚持法治为民,提高科学立法水平
(一)提高立法质效。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权限,结合赣州实际,突出赣州特色,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推动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加强立法的协同配套工作,增强法规规范整体功效。加强立法评估论证工作。加强地方性法规解释工作。
(二)强化立法监督。建立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程序。法规起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就法规规章等书面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及时依法处理。完善落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等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强化对全市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全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乡(镇)人大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必需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应当作为法治建设、述法的一部分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抓好《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做好党内法规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7〕31号)和《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文件制定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市发〔2021〕9号)的落实。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文件报备、备案审查和即时清理工作。
四、坚持便民公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学习借鉴法律服务行业先进管理模式,做大做强我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双示范”建设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整合法律服务力量、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和供给能力,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注重发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综治中心的基础作用。鼓励和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丰富发展“寻乌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实做细做强“客家矛盾客家调”,推进各地调解工作典型的选树和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创建。实现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到300个,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3000名,人民调解专家库专家达到800名。
(七)推进减证便民。加快建设“五型”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不含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行政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推动执法重心向县乡两级政府下移,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实行入企检查备案制,健全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为企业营造包容审慎的发展环境。完善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发挥市级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作用。
(九)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赣服通”迭代升级,探索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升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时间、减跑动、减费用、增强办事透明度等“六减一增”专项提升行动,对各类非即办件事项,2021年在现有基础上审批时限争取再压减30%以上,以后逐年压缩一定比例。进一步降低审批门槛,对部分低风险审批事项试行“豁免审批”。发挥赣州政务帮办中心“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作用。
五、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公正司法环境
(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化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负面清单”。健全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相关工作机制。健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机制。推进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检察建议制度。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安全管理、防范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等制度。完善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发现、审理纠正、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配合机制。
(十一)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和不起诉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撤回起诉工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量刑程序和量刑说理机制。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立案审查标准和程序。优化两级法院职能定位,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职能,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情况月通报制度。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完善诉讼收退费工作机制, 倡导诉讼收退费网上办理,简化审批流程。深化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府院联系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等专门性审判法庭和金融等专业化审判组织建设。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加强工作机制衔接,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机制, 加强少年法庭队伍建设,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
(十二)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深化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建立快执团队,明确执行实施案件简案标准,实行简案快办、类案专办、难案精执。运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正向激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适时推动部分企业为被执行人的系列终本案件“执转破”。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抓好《社区矫正法》、《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全国、全省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创建活动。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筑牢安全底线。
(十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全面集中行政复议工作职责,集中和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行政复议止错纠错力度和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力度,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机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
(十四)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各级政法单位党组织要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报告本人及所分管部门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严格贯彻落实“防止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六、坚持全民普法,营造遵法守法法治氛围
(十五)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深入开展研究和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等相结合,发挥普法阵地作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十六)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作用,加大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大力宣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科技强国建设、涉外法治、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十七)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党委(党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旁听庭审、行政执法人员定期法治培训等日常学法制度。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及时更新法治教育教材,完成法治教育教师、法治辅导员全员轮训。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大党内法规、民法典宣传力度。
(十八)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宣传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活动。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遗址的保护、修缮和完善。依托我市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高质量打造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阵地。依托山歌、采茶戏等赣南特色文艺形式,将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有机融合,创作一批独具赣南韵味的法治影视作品、法治公益广告、法治文化图书、法治文艺节目。
七、坚持强化机制,巩固法治之基
(十九)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推进法治赣州建设。市直和县级党政部门要明确负责本部门法治工作的机构。各级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党组(党委)要加强领导、履职尽责,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规划贯彻落实。
(二十)强化法治建设督促指导。持续健全深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完善全面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
(二十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和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内容,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培训。改进仲裁员选聘和管理方式,支持从商会和企业中选聘仲裁员。积极参与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加强督办、推进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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