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2021-2025年)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
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肩负的共同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设计和制度规划。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赣州市是国家第二批低碳城市试点,“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深入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能源效率提高,推进农业低碳发展、城镇低碳化建设、增加林业碳汇、推进低碳试点示范、提升基础能力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效。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进一步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赣州市按照国家及江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赣州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本规划将成为“十四五”期间赣州市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指导文件和行动纲领。
目 录
第一章 现状及形势
第一节 气候变化现状及影响
一、自然资源条件
赣州市地处中亚热带南缘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冬夏季风盛行、春夏降水集中、四季分明、气候温和、热量丰富、雨量充沛、酷暑和严寒流时间短、无霜期长等气候特征。
(一)气温
赣州历年(1961~2020年)年平均气温19.1℃,整体呈明显上升趋势,升温率约为0.264℃/10年。年平均气温最高20.2℃,出现在2020年,年平均最低气温为18℃出现在1984年(图1-1)。2020年,赣州市年平均气温20.2℃,较常年偏高1.1℃,显著偏高,气候变暖形势不容乐观。
图1-1 赣州市年平均气温变化图(摄℃)
(二)降水
赣州历年(1961~2020年)平均年降水量1583.9毫米,整体呈略减少趋势,平均每十年减少27.16毫米。2016年、1961年和1974年是排名前三位的降水高值年,分别为2271毫米、2201.8毫米、2088.8毫米。1963年、1971年和1991年是排名前三位低值年,分别为1049.4毫米、1105.2毫米、1134.2毫米(图1-2)。2020年,赣州市年平均降水量为1475.2毫米,较常年(1583.9毫米)偏少108.7毫米,属正常年份。
图1-2 赣州市年平均降水量变化图(mm)
(三)日照
赣州历年(1961~2020年)平均年日照时数1669小时,整体呈减少趋势,平均每十年减少26.7小时。1971年2038.1小时最多,1997年1345.5小时最少(图1-3)。2020年,日照时数为1562.3小时,较常年偏少106.7小时。“十三五”,年日照时间均低于历年平均值。
图1-3 赣州市年日照时数变化图(h)
(四)气候变化影响
“十三五”期间,赣州市共出现48次气象灾害,其中暴雨洪涝及因暴雨而造成的次级灾害(如山体滑坡、中小河流洪水、农田渍涝等)31次,高温2次,大风2次,冰冻4次,冰雹1次,共造成经济损失57.33亿元,因灾死亡8人(洪涝致死7人、山体滑坡致死1人)。灾害发生时间段基本为洪涝灾害从汛期5月初开始,且初始灾情规模不大、损失小,6月初至7月上旬为灾情重发期,主要以连续性的强降雨为主。
二、经济社会概况
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3645.2亿元,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0754元,按年平均汇率计算,折合5911美元,增长4.6%。“十三五”期间,赣州市GDP呈现稳定的增长趋势(详见图1-4)。
图1-4 赣州市2015-2020年生产总值(单位:亿元)
2020年末,赣州市户籍总人口为982.1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9.61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2.54%,乡村人口662.48万人。年末常住人口897.1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3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96.2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31%。
第二节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
一、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基本完成
“十三五”,赣州市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呈上升趋势,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赣州市的碳排放量为1910.73万吨二氧化碳,较2015年的1654.55万吨增长15.48%;碳排放强度为0.559吨/万元,较2015年的0.716吨/万元下降22.01%,基本完成“十三五”比“十二五”期末下降21%的目标。具体如图1-5显示:
图1-5 赣州市2015-2020年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变化情况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低碳产业体系逐步形成
“十三五”,赣州市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由2015年的13.0:43.9:43.1调整为2020年的11.4:38.1:50.5,第三产业过去5年来强势稳定增长。具体如图1-6所示:
图1-6 2015、2020年赣州市三产结构比例图
全市35个行业大类中18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2.9%、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48.3%、烟草制品业增长87.4%、医药制造业增长24.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3.4%。新产业加速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比规模以上工业快7.4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3.6%;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2%,比规模以上工业快4.6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8.5%。
三、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效率不断提升
(一)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基本完成
“十三五”期间,赣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能源消费量为1089.96万吨标准煤,较2015年增加了205.45万吨标准煤,增长了23.23%,占能耗增量控制目标152万吨标准煤的135.16%,超出控制目标(100%)35.16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赣州市万元GDP能耗为0.3186吨标准煤,较2015年下降了16.8%,完成“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进度目标(进度目标为100%)的113.4%。具体如下图1-7所示:
图1-7 赣州市2015-2020年能源消费情况趋势图
(二)能源结构调整效果显著,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火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占比由2015年的38.21:53.82:7.97调整为2020年的13.58:13.55:60.37,火电占比下降24.63个百分点。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电力、其他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37.42:24.09:1.23:35.88:1.37调整为2020年的26.59:19.80:2.40:49.77:1.44,其中煤炭消费占比下降10.83个百分点,油品消费占比下降4.29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占比上升1.17个百分点,电力消费占比上升13.89个百分点,其它能源消费占比上升0.07个百分点。
2020年我市万元GDP能耗为0.3186吨标准煤/万元,较2015年的0.3830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了16.81%,能源利用效率有显著提高。
(三)清洁能源有序发展
“十三五”,赣州市积极谋划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项目落地。截止到2020年底,已建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38.72万千瓦,占全市总发电装机(521.47万千瓦)的84.13%。其中:风电211.25万千瓦,水电108.21万千瓦,光电107.09万千瓦,生物质12.17万千瓦。截止到2020年末,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68.99亿千瓦时,比2015年的27.78亿千瓦时增长了148.34%,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水电发电量分别为30.62亿千瓦时、9.56亿千瓦时、4.93亿千瓦时、23.88亿千瓦时。赣州市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30.87%,比“十二五”的12.93%提高了17.94个百分点。
四、低碳农业稳步推进,碳汇能力持续增加
(一)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效果显著
“十三五”,赣州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业化肥使用量自2016年连续4年负增长。2019年,赣州市化肥施用量(折纯)为167079吨,同比下降6.7%。实行农药经营许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大力推广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自2016年以来,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
(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
从2018年开始,建立了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实现了农作物秸秆资源产生、分布及利用数据的系统科学调查统计。赣州市2018年和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分别为263.2万吨和215.2万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2.89%和96.38%,提前2年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90%综合利用率。“五化”利用主要为肥料化利用,2018年达到232.96万吨,占当年综合利用量的88.5%;2019年达到180.69万吨,占当年综合利用量的84%,2020年达到180.17万吨,占当年综合利用量83.4%。
(三)森林碳汇能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赣州市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等营造林建设任务均超额完成。我市森林碳汇能力不断增强。截止到2020年,赣州市森林覆盖率为76.23%,活立木蓄积量已达2.01亿立方米。
表1-1 全市2015-2020年林业任务完成情况
年份 |
人工造林面积(万亩) |
封山育林面积(万亩) |
低质低效林改造面积(万亩) |
2015年 |
51.16 |
37.42 |
37.93 |
2016年 |
58.6 |
31 |
36.81 |
2017年 |
38.9 |
31.13 |
68.23 |
2018年 |
36.86 |
35.93 |
113.28 |
2019年 |
23.68 |
38.63 |
117.74 |
2020年 |
24.01 |
22.96 |
115.08 |
五、低碳城镇化加速发展,绿色生活逐渐形成
(一)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有力
“十三五”,赣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到2020年,全市绿色建筑设计阶段占比为90%,竣工阶段绿色建筑占比为60%。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2017年,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20.91万平方米,累计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6.41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达26.25兆瓦,累计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达45.45兆瓦。到2019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累计92.47万平方米。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累计78万平方米。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新开工78.421万平方米,竣工48.86万平方米。
(二)交通领域节能有序推进
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成功创建江西省“公交城市”示范城市。整体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开拓微公交、定时公交、定制公交等多元化公交服务;提高公交优先通行水平,提高公交运营速度,缩短公交出行用时;提升公交服务品质,改善公交出行体验;加大公交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积极倡导选择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推动五区公交一体化等措施,吸引更多群众选择公交出行。
持续优化道路运输结构和组织方式。为降低运输成本,推动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赣州市积极道路货物运输发展甩挂运输,引导货运经营者购置挂车运输车辆。加快推进客运企业转型升级,定制客运、虚拟客运站等新型运输方式能较好满足乘客对出行品质的需求,压缩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加快建设客运网络节点。
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装备。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道路运输行业领域的应用。截止2019年底,全市道路运输新能源车辆保有量为8252辆,比2018年增加2080辆,同比增加296.73%。
(三)低碳生活宣传引导广泛开展
“十三五”期间,赣州市每年举行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向公众宣传低碳生活理念。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最美家庭”“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及“我为家乡增绿添彩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体市民节能低碳意识。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理,2019年赣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8.86%,同比上升12.95个百分点。另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已启动运行,2020年已累计处理餐厨废弃物1739吨。
六、低碳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显著
赣州市自2012年被评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以来,一直秉承低碳发展的理念,积极落实低碳城市建设工作,争创省级各类低碳试点示范,目前辖区内有1个低碳示范县大余县,6个低碳试点县崇义县、寻乌县、全南县、于都县、上犹县、瑞金县,5个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崇义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大余丫山景区、石城通天寨景区、章贡区五龙客家风情园、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1个碳中和试点崇义上堡梯田,低碳试点示范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
七、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低碳技术创新
积极配合国家和江西省工作部署,落实辖区内13家重点碳排放企业按时完成碳排放数据在线填报和核查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及重点排放单位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会,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基础工作能力。组织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完成了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进低碳技术创新工作,指导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申报低碳产品,并成功获得低碳产品认证证书。
八、气象灾害监测及预报预警体系逐步完善
(一)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
组建了覆盖全市18个县(市、区)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基本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创建了国家级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8个、省级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122个。组建了一支拥有4318人的气象信息员队伍。基本建成了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优化,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提高至90%。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和气象灾害预警能力明显提高,与十二五末相比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了3%、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了7%、年季旱涝预测准确率提高了5%,冷暖气候预测准确率提高了5.2%。
(二)公共气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公共气象服务在质量、效益、科技含量等方面明显提高。服务方式日益多元化,开通了赣南气象、赣州气象等微博、微信平台,建立了“12379”手机短信发布“绿色通道”等;服务产品更加多样化,舒适度、穿衣、交通等生活气象指数,高考、中考等气象服务更加贴近百姓需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预报和空气质量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气象风险预警和森林火险等级气象预报等;为农服务更有特色,创建了国家级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县2个、省级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县9个,建成赣州市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开展脐橙等特色优势产业周年气象服务。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提升至91分。
(三)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阶段成果
气象探测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石城、兴国、瑞金、崇义、信丰、龙南、全南、会昌8个国家级气象台站地面气象观测场完成搬迁。全市17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全部实现观测自动化。全市国家级自动站观测业务质量、区域自动气象站传输及时率分别达99.97%、98.83%,较“十二五”期间分别提升0.2和0.7个百分点。新一代天气雷达业务可用性、自动土壤水分站传输质量分别达98.07%、98.29%。综合气象监测网建设不断完善,增补全固态X波段天气雷达1部,升级改造了赣州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地面天气站和预报检验站点。优化雷电监测网络,升级了寻乌闪电定位观测仪,新建宁都、南康、全南3个三维闪电监测站。新建8个人工增雨地面烟炉作业点。升级了气象广域网和高清视频会商系统。
九、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持续提升,相关工作稳步推进
(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职能不断完善
2009年,成立“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编制,统一部署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机关单位的领导组成,办公室下设在市发改委。2019年,随着应对气候变化职能转隶到生态环境部门,赣州市也及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到了市生态环境局。2019至2020年间,领导小组已经召开多次会议,对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赣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7〕15号)要求,中国足球彩票于2018年3月印发《赣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体系,确保顺利完成省级人民政府下达赣州市的目标。另外,自2018年起,赣州市每年定期对下辖县(市区、)进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三)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进一步规范
为了加强赣州市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4月份印发了《赣州市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并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指标体系。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形成两年一编的常态化机制。
(四)持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
赣州市积极组织环境系统内工作人员以及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参与国家、省厅组织的各种培训,每年自行开展至少两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提升系统工作人员及重点企业的业务能力。
第三节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机遇和挑战
一、存在的问题
(一)能耗总量控制效果不明显
“十三五”,赣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整体呈逐年增长趋势。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089.96万吨标准煤,较2015年增加了205.45万吨标准煤,超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152万吨标准煤35.16%,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二)经济发展方式粗放
赣州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由于长期发展不足,面临产业层次总体较低、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约束增强、生态环境压力加大等问题,发展中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存在,改变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认识水平和工作支撑能力亟待提高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低碳县、低碳园区、低碳景区等试点示范政策支持和标准规范仍不健全。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财税、投资、金融等政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市场化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在机构转隶后,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人才培养等基础能力和创新相对滞后。公众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概念比较生疏,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还需要进一步营造。
二、面临的机遇
(一)落实《巴黎协定》和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带来的机遇
《巴黎协定》要求,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之内。当前,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力度与《巴黎协定》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未来几十年,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和风险将进一步凸显。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提出要力争2030年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加强落实《巴黎协定》和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任务是“十四五”时期我国气候治理的主旋律,也是推动我国及各省市“十四五”时期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动力。
(二)经济向低碳转型发展趋势更加凸显带来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面对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未来五年中国经济将加快向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的转变。在此阶段,以数字经济、新能源经济、低碳经济、算法经济等高技术附加产业将加快发展。能源革命深入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置能力将显著提升,不仅有利于中国能源安全、能源韧性、能源独立性的提高,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并作出积极贡献。赣州市应充分抓住“十四五”发展的契机,就绿色产业、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生活消费等领域提前谋划布局,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三、面临的挑战
(一)气候灾害风险和影响不断加剧带来的挑战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越来越频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近年来,暴雨、高温、大风、雷电等极端事件出现频率越来越高,对赣州市水利、交通、农业以及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的威胁。
(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难以改变带来的挑战
赣州市少煤、无油气,水能丰富但剩余可开发量少,新能源资源较丰富但开发难度较高,属于一次能源匮乏的城市,外购能源以煤、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为主。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继续增长,赣州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将继续增加。由于能源结构调整在相当程度上受到能源资源禀赋和资源结构的制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又面临技术和资金上的障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消费结构短期内将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使赣州市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前景不容乐观。
(三)对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提出了长期挑战
赣州市山地、丘陵、水域面积较大,洪涝、伏旱、高温灾害时常发生,属于极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地区。而农业、林业、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等领域建设仍存在着现代化程度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含量不高、标准化程度偏低等多方面的不足,这将对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提出了长期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建设美丽赣州为引领,统筹推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优化、能源效率提升,增加森林碳汇,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增强应对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创新试点示范,完善激励机制,夯实基础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水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强化目标约束,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碳排放管理,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适应能力,强化风险意识,科学有序适应气候变化影响,提高气候变化风险管控能力。
从减排目标、任务举措、管理制度、监管与执法体系方面,充分考虑污染物减排和温室气体减量协同管控、协同治理,加强政策创新,提高处理效果,实现温室气体控制和大气污染防治相互促进,协同增效,全面促进高质量发展。
加强制度创新,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大气污染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管控机制等,完善管理制度与政策设计。强化科学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加大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
充分发挥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引导作用,完善治理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应对气候变化市场激励体系,推动多元共治和多方投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指标,单位GDP能耗下降完成省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增长完成省下达指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努力在2030年前全面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战略目标。积极培育低碳发展新增长点和新动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清洁能源比例进一步提高,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居民生活等城镇化发展重点领域碳排放控制取得初步成效,碳汇能力持续提升,进一步创新低碳试点示范,主动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低碳消费模式基本形成。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明显提升,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城市整体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第四节 指标体系
赣州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主要指标如下。
表2-1 赣州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类型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较2020年) |
% |
22.01 |
按省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
能源消费总量 |
万吨标煤 |
1089.96 |
按省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单位GDP能耗下降(较2020年) |
% |
16.81 |
按省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
% |
50.5 |
54 |
预期性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
% |
30.3 |
34 |
预期性 |
|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90 |
≥98 |
预期性 |
|
公共交通分担率 |
% |
- |
30 |
预期性 |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98.86 (2019数据) |
100 |
预期性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
森林覆盖率 |
% |
76.23 |
稳定在76以上 |
约束性 |
|
碳排放权交易纳入企业履约率 |
% |
0 |
100 |
约束性 |
|
适应气候变化 |
单位GDP用水量 |
m3/万元 |
116 |
106 |
预期性 |
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比例 |
% |
18.87 |
50 |
预期性 |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 |
<3.5 |
预期性 |
|
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 |
% |
- |
>98 |
预期性 |
|
试点示范建设 |
低碳/零碳社区 |
个 |
1 |
3-5 |
预期性 |
低碳园区 |
个 |
3 |
4-5 |
预期性 |
|
低碳企业 |
个 |
1 |
5-8 |
预期性 |
|
大型活动碳中和 |
/ |
0 |
5-10 |
预期性 |
|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
个 |
0 |
2-3 |
预期性 |
|
碳中和试点 |
个 |
1 |
2-3 |
预期性 |
|
碳普惠制试点建设 |
个 |
1 |
增加3-4个低碳场景 |
预期性 |
|
提升气候治理基础能力 |
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
/ |
有 |
逐年编制 |
预期性 |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专项培训 |
次/年 |
1 |
2-3 |
预期性 |
第三章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一节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一、推进全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开展赣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全面分析全市能源消费、经济社会发展、温室气体排放现状等基础情况,并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的节能、降碳措施和技术水平,分析全市各领域和部门降碳潜力,科学合理设置全市未来发展情景,采用LEAP模型等对全市整体碳排放进行预测。结合全市发展实际,确定合理的达峰情景,识别达峰关键因素,明确达峰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项目,形成全市碳排放达峰路线图、行动方案及配套措施。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目标按照区域、行业进行合理分解,推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目标实施、评估和考核机制,加强监督考核评估,确保全市碳排放达峰目标顺利实现。探索开展赣州市碳中和示范区研究,形成全市碳中和的目标、路线图及行动方案,为全省乃至全国实现“碳中和”愿景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赣州样板。
二、推动重点区县碳排放达峰
支持有条件的区县(例如寻乌、上犹、崇义)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碳排放达峰及碳中和行动,明确地方和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彻底“脱钩”,不断优化能源等要素资源配置,引导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重点部门和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开展重点部门和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明确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部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年份和达峰目标,加快推进电力、有色、水泥等高耗能产业碳排放达峰,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的扩张,推动形成重点部门和行业二氧化碳碳排放达峰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
四、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参与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鼓励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和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高耗能企业开展企业碳排放达峰研究,明确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年份及峰值目标,形成企业碳排放达峰路线图,推动企业加快能源转型、推进减排技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助力重点企业实现从传统高耗能企业向绿色低碳企业转型。
专栏1:开展赣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
开展赣州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及碳中和目标愿景研究工作。基于赣州中长期发展情景和未来能源需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研究,预测达峰年份,制定达峰路线图,明确各主要部门、主要行业具体的达峰措施;在此基础上,分析展望赣州市碳中和目标愿景,制定赣州市中长期低碳发展总体目标及路线图。 |
第二节 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一、加快高碳排放产业低碳化转型
(一)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严格执行《江西省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对建材、钢铁、水泥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淘汰建材行业中的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生铁粗钢生产企业,将六大高耗能产业产能严格控制在江西省下达的目标之内。充分发挥技术标准、环境标准、节能节地节水、质量和安全等准入手段,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未达到准入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节能审查。鼓励新上项目采用能耗限额先进值,引导现有企业通过节能改造提高能效,逐步达到先进值水平。对超出“能耗限额”的高耗能企业,按有关规定实行阶梯电价,倒逼企业强化能效管理,淘汰高能耗产品和落后用能设备。
(二)加快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升级
加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力度,实现新一轮技术改造。建立对标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围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为抓手,持续开展绿色制造典型示范的培育工作,推进有色金属、非金属矿、机械制造、电子、食品、轻纺等传统主导产业绿色转型,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实施工业节能计划,依托节能诊断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支持一批节能减排降耗增效项目,培育一批省级、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
专栏2:低碳产业转型重点工程 |
(一)绿色产业转型工程 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实施绿色化改造,创建1—2个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新增3家绿色园区和10家绿色工厂,分别推荐1项和20项以上绿色技术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二)循环发展引领工程 推进赣州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年处理规模20万吨大余县全国钨渣集中利用处置中心、年处理规模4万吨崇义县钨渣集中利用处置中心、年处理规模10万吨赣县区锰钴镍渣集中利用处置中心、年处理油漆废渣包装物10万吨南康区家具类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推进赣州高新区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章贡区、崇义县、瑞金市、赣县区、南康区、寻乌县、全南县、龙南市、于都县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实施循环化改造省级园区达16个以上。支持定南县等地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建设。建立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三)新能源汽车产业 按照“整车+零部件+研发+检测+汽车文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集群式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充分利用我市稀土、钨等资源优势,依托永磁电机、动力电池、智能电控等产业基础,继续保持整车及电池两大环节的优势,加强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等整车关键零部件环节的发展。积极发挥赣州重点企业如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孚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头辐射作用,营造良好的产业创新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知名的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进驻赣州,提升赣州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知名度。 (四)现代家居产业 全力建设现代家居城,重点深耕“泛家居”产业链,推动传统家具向家装、电器及相关设备制造等领域拓展,走“家具+家电+家装”融合发展之路。做强“南康家具”区域品牌,加快产业智能化、品牌化、个性化定制转型,以“一网五中心”为重点,力争实现由“制造”向“智造”提档升级,打造有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实木家具产业集群。 (五)有色金属产业 以赣州高新区为核心,以赣州、龙南两个经开区为重要发展区域,以科技创新驱动推动稀土、钨等稀有金属向高端新材料及应用领域升级。积极探索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新模式,通过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系统节能改造,减少工序链。推进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链不断延伸,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 (六)生物医药产业 按照“育龙头、补链条、建平台、保要素、强集群”的发展路径,重点围绕“医、药、养、游”四大要素,搭建了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医药物流、医疗服务、药材种植、健康旅游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直、市直部门(单位)的对接联系,积极寻求更大支持,推动医药产业加速集聚,把青峰药谷打造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医药全产业链大健康产业中心。 (七)电子信息产业 选择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新一代网络等前沿领域作为突破点,着力提升先进半导体设计技术与工艺、增强型智能终端及核心元器件、基础软件、产业共性技术的能力水平,推动无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及与各行业融合发展。推动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形成电子材料及元器件、新型光电显示、智能终端制造、汽车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产业集群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格局。 (八)纺织服装产业 坚持集群发展与资源、要素、环境相适应,着力推进纺织服装行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实现生产过程集约化、清洁化和智能化;发展绿色园区,提高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水平;打造绿色供应链,构建从原料、生产、营销、消费到回收再利用的纺织工业循环体系,全面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打造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产业链。 (九)节能环保产业 加快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实施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压余热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重点领域环保治理行动,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加快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和燃煤锅炉治理;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快治理重点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重点水污染。扩大节能产品消费,实施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 |
二、持续推进现代服务业低碳发展
全面推动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积极促进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休闲体育、健康养老等服务产业,支持发展综合性和专业性网络消费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物联网、智慧社区等服务新业态,积极推进绿色采购,着力推动绿色包装,全面提供绿色产品,实现商贸流通领域绿色、节能、低碳、环保发展。力争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4%。
专栏3:服务业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
(一)旅游业 围绕“一核三区”发展格局,加强文旅融合,发展优质旅游,建设一批红色文化、宋城文化、阳明文化、客家文化标志性项目。开发集游览、体验、购物于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挖掘山水生态、农耕文化、农事体验、特色种植等旅游资源。发挥赣粤地域相近、文脉相亲的优势,联动大湾区开展客家文化旅游交流。 (二)金融业 推动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小微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建设普惠金融智慧服务平台,构建与大湾区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建设“金融赣军”和市金融商务核心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推进金融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地方法人机构,推动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批设,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打造全牌照金融。支持金融中介机构加快发展。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支持企业发债和股权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三)康养业 建设全国知名的康养基地。深化国家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试点,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式养老,发展银发经济。规划建设大上崇、会寻安康养产业区,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康养、温泉康养等业态,建设康养综合体。围绕建设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对接大湾区健康养老市场需求,发展大健康产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康养产业,引进培育一批特色康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四)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产业 加强数字文化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培育,拓展与各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多业态融合创意开发模式,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数字创意精品。引导动漫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动漫产业链。鼓励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手机游戏开发,鼓励建设大型游戏服务平台。鼓励电竞赛事场馆建设,促进电竞比赛、交易、直播、培训发展。 |
三、持续推进现代低碳农业发展
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宽发展空间,调长产业链条,调出业态创新,培树一批特色鲜明的“赣”字号农业品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坚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思路,推广实施绿色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等制度;建立“菜篮子”城际合作机制;大力发展“富硒+”农业,打响赣南富硒品牌。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园区农业,全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治理,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第三节 持续优化低碳能源结构
一、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积极稳妥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技术,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力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8.3%以上。
(一)积极发展太阳能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电网规划,选择太阳能资源较好、建设条件优越、便于就地消纳的地区有序发展地面光伏,积极探索农光、林光、渔光互补等特色发展模式。利用大型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厂房、物流中心、学校、医院、车站、居民住房等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探索屋顶分布式光伏+智能微电网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快发展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扩大太阳能入户工程建设规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电网规划建设,“十四五”时期,在赣州东北部山区等适宜区域规划建设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积极探索农光、林光、渔光、牧光互补等特色发展模式。
(二)有序发展风能
受“三区三线”影响,集中式风电发展受限,重点以分散式风电为主。积极争取发展分散式风电项目,加强与城乡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效衔接,处理好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预防、森林资源保护、文物保护、旅游开发、电网建设等相关工作的关系,合理开发靠近负荷中心,靠近工业园区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三)有序发展生物质能
拓展生物质能源应用空间,提升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水平,推进规模化发展生物质替代燃煤供热。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四)积极发展氢能产业
谋划布局氢能开发利用,探索培育“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围绕氢能生产、氢能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燃料电池应用示范等方面,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力度,推进赣州市氢能高质量发展。
(五)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推进有条件的县区发展分散式风能、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农村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小风电等小型能源设施,实现农村能源供应方式多元化。
专栏4: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重点工程 |
(一)新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建成南康区、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崇义县、安远县、寻乌县、龙南市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总装机约20万千瓦。规划建设赣县阳埠、崇义铅厂、定南双山二期、全南乌梅山二期等风电项目,总装机约80万千瓦。规划建设信丰县、会昌县、赣州经开区、于都县、宁都县、石城县等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约150万千瓦。研究推进氢燃料电池车辆加氢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提升至500万千瓦以上。 (二)氢气产业示范工程 推动南康氢能源产业新城项目建成投产,围绕氢能开发与利用,建设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工厂,支持赣州化工园区利用工业副产氢,开展产业升级及能源综合利用,集中攻关亟待突破的氢能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实施产业化项目。 |
二、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深入推进能效提升
(一)持续压减煤炭消费
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压减工业燃煤,严控新上耗煤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确保新上耗煤项目实行等(减)量替代,严把项目准入关。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煤炭利用落后产能,对煤电、钢铁、焦炭、水泥等燃煤窑炉和大型燃煤锅炉实施节能增效改造,到2025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7克/千瓦时以下。加强散煤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散煤及洁净型煤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冬季取暖实施“气代煤”和“电代煤”工程。
(二)深入推进能效提升
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力推进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工程、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程、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工业节水改造工程、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工程、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工程、绿色工厂示范工程、绿色工业园区示范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全民开展节能行动计划,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加强工业、建筑、农业、商贸、公共机构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建立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强化节能评估和节能监察,按照江西省要求开展用能权交易。
专栏5:压减煤炭消费、提升能效重点工程 |
(一)压减煤炭工程 严控新上耗煤项目。核定燃煤总量,新上燃煤项目严控在核定总量之内,实行等煤量替代。实施清洁和新能源替代,增加天然气供应,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利用,抓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气源。 (二)余热回收工程 积极推广低浓度可燃物尾气采用沉降、补燃、焚烧和换热等技术,采用分段换热等技术充分利用显热,利用闪蒸等技术加大烟气余热回收利用,加大中低温余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在各工业聚集区、园区推广区域型冷热电联供系统,实现夏季供冷、冬季供热。以能量梯级利用和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改造为重点,推进发电、钢铁、化工等行业余热利用项目实施。 (三)锅(窑)炉改造工程 严格锅炉能效准入门槛,鼓励采用循环流化床、新型高效煤粉锅炉等节能高效锅炉更新替代高耗能锅炉,加快推广燃气、生物质锅炉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鼓励支持采用燃烧优化、富氧燃烧、二次送风、自动控制、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优化、热泵、纳微米高辐射覆层、防垢除垢等技术对现有锅炉进行节能改造。加强监督监察,定期开展锅炉(窑炉)能效检测、监察,督促使用单位对能效不达标的锅炉(窑炉)进行改造或淘汰,提升锅炉(窑炉)运行管理水平。 (四)节能产品推广工程 按照全省节能产品推广统一部署,积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探索建立市场化节能产品长效推广机制,大力开展节能产品推广工作。重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灶具、热水器、LED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以及技术成熟的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 |
三、积极推进天然气使用,构建多元化气源保障格局
推进国家级、省级天然气管网与城镇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县县通管道天然气和多气源供气。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设施、加油站和油库建设,提升储气能力和成品油供应保障能力。加快老旧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提质扩能改造。对不适宜建设天然气管道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LNG“点供”设施。到2025年底,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3.3%左右。
四、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电力调峰储运体系。高标准建设坚强电网,构建“500千伏多路通道、220千伏双向电源、110千伏双向链式、重要地区10千伏双环网配置”网架结构。积极引入区域外电力支持,开展特高压直流入赣州可行性研究。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探索电力生产和消费新模式。加快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形成发储用一体化局域清洁供能系统。充分挖掘现有热电机组能力,推广“热、电、冷、水”四联供技术,提高能源梯级利用效率。
专栏6:优化电力资源配置重点工程 |
(一)电机(变压器)节能工程 加大推动落后电机、高耗能变压器等淘汰更新力度,鼓励采用高效电动机、风机、压缩机、水泵、变压器等替代低效设备,促其能效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鼓励使用能效等级为1级、2级的电机和变压器。对电机及风机、水泵、空压机等拖动系统进行优化,实施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无功补偿、电能质量综合治理等节能改造,提高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二)主干电网及城乡配电网工程 建成赣州东500千伏输变电、赣州50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瑞金电厂外送500千伏线路等工程。建成抱塘、和乐、横岭等12座220千伏输变电新(扩)建工程,高楼、龙泉、长塘等31座110千伏输变电新(扩)建工程,以及47座35千伏输变电新(扩)建工程。实施10千伏主干线路3553公里。开展特高压直流入赣州可行性研究。 (三)能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信丰县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新能源+储能示范、充电设施光储充一体化示范等项目。 |
第四节 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城市
一、持续推广绿色建筑
在巩固和保持赣州市已有绿色建筑基础上,全面落实《江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赣建科设〔2020〕47号)和《中国足球彩票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20〕12号)要求,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在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均按照高于绿色建筑标准最低等级进行建设。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低碳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和使用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二、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
(一)健全制度标准体系
全面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机构碳排放管理、反食品浪费、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制度体系,健全计量统计、绿色办公、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等标准制度,形成涵盖节能管理、节能运行、节能建设与改造、节能评价全链条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
(二)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以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加强用能管理,开展以空调、电梯、照明、非节能门窗为主,增加遮阳设施等综合设施的节能改造,实施能耗分项计量,建立监测体系,开展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进行机关办公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快实施配电、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实施用水设备节水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充分利用中水、雨水等。实施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积极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和制冷服务。严格落实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有关规定,积极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争取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进能效领跑者创建。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20年下降4%,人均能耗比2020年下降5%,人均水耗比2020年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7%。
三、推进商业场所低碳运营
推动商店、宾馆、饭店开展低碳管理运营,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制热系统节能改造,加强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应用。继续推动绿色商场和绿色饭店试点创建工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绿色物流配送体系,引导餐饮企业鼓励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持续推进“光盘行动”。
四、大力推进低碳交通建设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积极构建便捷畅通的综合运输网络,不断创新优化运输组织方式,着力提升运输组织效率;继续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提高新能源运输装备比重。加快建设“四横六纵”城市快速路,研究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继续完善航空机场、铁路枢纽、高速公路、国省道建设,加快构建内畅外通的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继续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五区公交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2025年底前,党政机关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100%配备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的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80%。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15%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90%和80%;新增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占比达80%。
五、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完善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覆盖城乡的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报废汽车等城市典型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现代信息手段,实现线上回收线下物流的融合,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循环利用水平,深化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推动企业余能、余热在生活系统的循环利用,扩大中水、城市再生水等应用范围,鼓励企业生产设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
六、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模式
加大绿色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和推广。加大低碳产品、环保标志认证产品、绿色有机认证产品的认证服务,促进绿色产品销售网络形成。建立健全绿色消费相关政策,基本形成激励和约束消费主体绿色消费的经济政策体系。鼓励将绿色低碳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低碳、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鼓励家庭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节约用电用水,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打造节能环保绿色校园。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培育社区绿色文化。
专栏7:绿色生活重点工程 |
推进低碳社区、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试点。到2025年,节约型机关达80%以上,绿色学校达70%以上、绿色社区达70%以上、绿色家庭达90%以上、绿色商场达40%以上,餐饮行业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达85%以上。 |
第五节 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一、控制工业、能源活动排放
控制工业生产过程含氟气体排放,加强氟化工企业三氟甲烷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推动能源活动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全面监测,防止油气系统的甲烷排放。力争到2025年,工业、能源活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排放量持续下降。
二、控制农业活动排放
提高耕地保护水平,加强耕地建设和管理,控制土壤中的氮含量在合理区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升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秸秆粉碎还田等肥料化利用质量。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3%以上。发展绿色养殖,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化利用。引导第三方开展粪污专业化处理,重点发展沼气、生物天然气和农用有机肥,控制生物质厌氧发酵产生的甲烷的逸散排放。
三、控制废弃物处理排放
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切实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化利用。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科学有序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促进垃圾填埋气收集利用。
第六节 增强碳汇空间能力建设
一、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增加森林碳汇
高标准完成“十四五”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区域“四化”建设任务和造林绿化任务。强化资源培育和保护修复,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夯实森林防火基础,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开展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行动,建设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示范基地100个,推进国家(江西赣州)油茶产业园建设。按照“一县一品或多品”的思路,推进毛竹、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等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探索建立林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制度。高质量编制赣州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完善林业项目储备库。加强与国家林草局对接汇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持续抓好《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加强南下融湾,坚持在理念、行动和作风上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强化与湾区城市沟通合作。
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战略定位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等目标,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节点和绿楔廊道的生态修复工作,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江河源头保护和江河综合整治。加快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6%以上。
专栏8: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
建设长(珠)江防护林10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2.5万亩、珍贵树种培育基地7万亩,实施森林抚育300万亩、南康区家具木材储备林基地5万亩,累计改造低质低效林500万亩。 |
二、增强湿地碳汇能力
加强对湿地水环境和湿地动植物的保护管理,逐步形成由重要湿地以及湿地公园构成的湿地保护格局。开展重要河流湿地修复、村庄库塘湿地修复、退耕还湿、水系污染治理等湿地恢复工程,重点推进冶河湿地生态恢复和建设提升工程,章江国家湿地公园、上犹南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康蓉江河湿地公园、于都长征源湿地公园、定南九曲河湿地公园等湿地公园建设。建立湿地动态监测体系和基础数据平台,探索湿地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湿地管理水平,扩大湿地生态补偿范围。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有量达到7.23万公顷。
专栏9:增加湿地碳汇重点工程 |
(一)湿地保护重点工程 开展重要湿地建设,根据全市现有湿地资源现状,尤其是水环境质量和动植物分布现状,将生态价值高的湿地纳入保护范畴进行生态恢复和建设提升,将其申报成为省级或国家级重要湿地。 (二)建设全市湿地监测网络平台 在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内建立湿地监测系统,设置监测点,并联合林业、国土、环保、水利、气象、渔业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多部门参与、相互协调、相互补充、信息共享的全市湿地生态监测体系。 (三)定期开展湿地科普宣教活动 利用“世界湿地日”,开展各种形式的湿地保护宣传工作。编制发放有关湿地功能和保护的宣传画、宣传册等宣传品。在湿地周边社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和中小学校,建立湿地保护宣传栏。在中小学校开设湿地生态知识的教育内容。 (四)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开展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3万亩,新增小微湿地6处,省级重要湿地4处、面积增加4万亩,新增国家级重要湿地1处、面积增加3万亩。支持赣县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
三、推动全市碳汇高质量发展
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加强流域岸线修复,着力营造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为主的生态防护林,增强森林水土保持功能。科学评价林草碳汇发展潜力,开展林草碳汇资源本底调查,构建林草碳汇项目计量体系,建立碳库动态数据库及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机制,推进森林碳汇、湿地碳汇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第四章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 提高基础设施气候韧性
一、提高城乡建设基础设施气候韧性
在城乡建设相关规划中要考虑气候变化因素,新城选址、城区扩建、乡镇建设要探索进行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合理布局城市建筑、公共设施、道路、绿地、水体等功能区,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乡排水、供电、供气、交通、信息通讯等生命线系统设计标准,提升建设、运行和维护技术标准,保障设施在极端天气气候条件下平稳安全运行。力争到2025年,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二、提高防洪工程气候韧性
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干流综合治理,重点防洪保护区达到流域规划确定的防护标准。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规划重要段落堤防基本达标,防洪标准提高到20~50年一遇洪水标准。中小河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到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重点段落基本达标,防洪标准提高到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明显提升。
三、提高能源设施气候韧性
调整能源工程与供电系统运行的技术标准,根据气温、风力与冰雪灾害的变化调整输电线路、设施建造标准与电杆间距。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电网安全运行等的气象服务。开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气象预报服务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四、提高交通设施气候韧性
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纳入到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中,提高洪涝、冰雪、地质和生态灾害高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标准,提升道路耐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变幅阈值。健全道路照明、标识、警示等指示系统,增强交通车辆、公交站台、停车场和机场等对高温、严寒、强降水的防护能力。
专栏10:提高基础设施韧性重大工程 |
(一)5G等信息网络工程 重点推进中国移动5G网络、中国电信联通共建共享5G网络、中国铁塔5G网络基站及室内分布系统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完成2万个5G基站建设,实现行政村及以上地区双千兆宽带网络全覆盖,互联网市际出口达40T。 (二)物联网感知设施工程 重点推进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物流、能源、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感知设施建设,建成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到2025年,移动物联网终端数达500万个,力争形成百万级规模的应用场景。 (三)工业互联网工程 建成江西移动省级5G+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江西联通二级节点及综合应用平台、稀金工业互联网平台、市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赣州特色产业(众服联)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等项目。到2025年,培育20个企业内网改造试点示范,培育10个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和6个工业大数据中心,力争建成2—3个标识解析二级行业节点。 (四)智慧交通工程 重点推进汽车、公路、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升级,建成市智慧交通数据中心暨展示平台、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规划建设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大上崇市域(郊)旅游轨道交通、“三南”市域(郊)旅游轨道交通、兴国县永磁磁浮红轨示范线等项目,适时建设。 (五)智慧能源工程 重点推进电力物联网、输变电站及配电网终端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在高速公路、国省道服务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安装智能快充设施。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2.5万个以上。 (六)智慧公共服务工程 建成市智慧教育云公共服务平台、市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市物流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及信丰县橙心在线等项目。 (七)智慧社会治理工程 重点推进市县一体化5G+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建成赣州市城市计算大数据资源中心、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智慧城市物联网大数据平台、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市域社会治理云平台、政法公安视频平台、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 |
第二节 实施水资源适应性配置
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优化产业布局和规模,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加强再生水、雨洪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水权制度和水权交易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加强先进节水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强水资源利用和配置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
专栏11:水利重大工程 |
(一)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规划建设茅店、寒信、极富等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成市中心城区“五江十岸”防洪提升工程、各县(市)城市及重点乡镇防洪提升工程,实施五河项目、中小河流项目治理河长4900公里,治理山洪沟227条、洪患村镇治理项目295个。对所有病险水库、水闸实施除险加固。 (二)城乡供水安全工程 推进安远县营口、龙南市石磨墩、大余县添锦潭扩建等大型水库3座;规划建设于都县岭下,龙南市茶坑,信丰县黄坑口,赣县区凯悦,上犹县龙江,瑞金市贡潭,宁都县龙下、田埠,全南县上窑,大余县长燕、金山,安远县江头、余坑、上濂、刀坑,兴国县兴江、睦埠、东兴等中型水库18座;新建小型水库157座、引水工程41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引桃入定”等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推进中心城区从阳明湖、寒信水利枢纽“双水源”引水工程,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供水水库水源地保护。 (三)水利灌溉设施工程 完成章江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36座重点中型灌区和一般中型灌区建设,新建梅江灌区工程,推进贡江(于都县)、桃江(信丰县)、平江(兴国县)、绵江(瑞金市)4座大型灌区工程及上犹县兰田、崇义县上堡、会昌县澄江等9座中型灌区前期工作。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快灌区末级渠系建设改造。 (四)水生态建设工程 实施梅江流域综合治理等111个流域综合治理、136个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谋划实施东江源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崩岗侵蚀防治工程、水土保持示范创建。 (五)智慧水利建设工程 重点推进水文监测站网,对水资源、河湖水域岸线、各类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全面感知,建设赣州智慧水利综合管理平台。 |
第三节 促进产业气候适应性发展
一、提高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水利灌排设施条件,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粮食单产水平。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开展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加大灌区灌排渠系、雨水集蓄利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等田间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小塘坝、小水池、小堰闸、小泵站和小渠道“五小”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运用。力争在光合作用、生物固氮、生物技术、病虫害防治、抗御逆境、设施农业和精准农业等新技术研发应用上取得重大进展。推广生态农业和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气候变化趋势调整作物品种布局和种植制度,适度提高复种指数。培育高光效、耐高温和耐旱作物品种。
二、提高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强化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强化森林林种布局优化,重点对单一树种纯林,因地制宜的改善林分结构,增加森林生态系统树种多样性,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健全和完善森林火灾预警与响应机制,提升森林火灾监测、火源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森林火灾成灾率,到2025年森林火灾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继续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三、提高旅游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综合评估气候、水文、土地、生物等自然禀赋和赣州市旅游资源开发现状,调整优化旅游景区基础建设与项目设计,利用和整合伴随气候变化而出现的新气象景观、植物景观、地貌景观等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加强受气候变化威胁较大的风景名胜资源以及濒危文化和历史古迹的保护与修复工作。根据赣州市气候变化条件下新旅游市场需求特征,增强湿地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等自然依托型业态气候韧性。利用气候变暖延长适游时间的机遇,充实旅游产品和项目,打造全域休闲体验旅游目的地。
第四节 加强生态系统适应性管理
加强农田生态系统适应性管理,增加农田碳汇。加强农田保育,推广秸秆还田、粮草轮作、农林复合、冬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推广精准耕作技术和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减少农田土壤有机碳的损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提高复种指数与植被覆盖度。
加强城市生态系统适应性管理,开展城市增绿工程。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全方位建设社区公园、街心公园,提高公共绿地的均衡性。积极探索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模式,提高城市空间绿色浓度。按照“见缝插绿”的原则,实施城市出入口、边角地、道路沿线、河道两侧以及主要公共服务空间等绿化提升工程。
专栏12:生态保护工程 |
(一)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工程 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以及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推进章贡区、赣县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安远县、龙南市、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于都县、瑞金市、寻乌县等县(市、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工程建设,打造流域治理样板工程。 (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以流域水环境保护、矿山环境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整治为重点,支持章贡区、赣县区、宁都县、瑞金市、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大余县等县(市、区)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实施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崩岗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重点治理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平方公里,同步推进边坡复绿工程。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配合开展南岭山脉等国家和省级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开展恶性入侵物种综合防治试点,加强5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支持赣州动物园、植物园和兴国丹霞地质公园、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建设。 (五)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程 支持寻乌县、定南县、安远县、龙南市、会昌县持续开展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 |
第五节 强化人体健康防护能力
一、加强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研究
完善卫生与气象、环境等相关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大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网络,完善相关基础数据。突出气候变化相关疾病,特别是相关传染性和突发性疾病流行特点、规律及适应策略、技术研究,探索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敏感的疾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公众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极端天气气候灾难灾后心理干预机制。
二、健全疾病防控体系
完善健康危害预警系统、应急预案和干预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医疗救治能力、防疫防病能力、心理应对能力。加强二甲医院标准化、职业病防治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体系等重点工程的建设。
三、增强公众对疫病预防意识
普及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疫病的预防能力;广泛开展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文明村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加强与气候变化相关卫生资源投入与健康教育,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人群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专栏13:健康赣州建设推进工程 |
(一)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市人民医院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赣州市立医院)为重点,打造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学科、6个省级领先学科。 (二)公共卫生机构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新建集疾控、急救、应急指挥、医疗应急储备、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市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建成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市儿童医院等,实施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医疗能力提升扩建工程。新(改)建19所县级疾控中心、16所皮防所、6所结防所、9所妇幼保健院。 (三)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39个县(市、区)人民医院新(改、扩)建工程,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100%的县级人民医院通过卒中、胸痛和创伤急救中心建设,100%的县级人民医院达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标准,支持信丰县、南康区、兴国县、于都县、瑞金市、宁都县6个县(市、区)人民医院参与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乡镇中心卫生院达一级甲等医院标准,一般卫生院达一级乙等医院标准,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具备三大常规检查能力,提升乡村医生学历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3.1人。 (四)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 建成市中医院新院和新(改、扩)建10个县级中医院,建设2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2—4个中医类重点研究室、临床研究基地,设立10个名医工作室,实现二级以上中医院设立国医堂、治未病中心全覆盖,培养50名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 (五)公民应急救护技能提升工程 加大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培训力度,规范开展AED使用培训;建设一批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打造有影响力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品牌;加大行政服务中心、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飞机场、体育场馆、学校、商贸集聚区和人员密集的景区、园区等重点工作场所AED布点投放力度。 (六)健康教育和促进工程 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实现县(市、区)级健康教育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机构全覆盖,加强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建立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以上。 (七)全民健身设施工程 推进市全民健身中心、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新(改、扩)建一批城市体育公园,建设约5000公里体育健身步道。新建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示范工程项目75个、农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示范工程项目180个。到2025年,人均场地面积达2.3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38%以上,每千人拥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
第六节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一、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运行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指挥调度、综合协调等职能。整合防灾减灾资源,完善多部门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气象灾害社会应急响应机制。
二、发展立体化、广覆盖、智能化的气象观测
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现有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提升大气垂直观测能力,弥补雷达探测盲区。完善生态系统气象观测站网,优化人工影响天气观测系统和温室气体监测网。建设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气象观测站网。
三、发展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的气象预报
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体系。发展基于多源观测资料的多种类强对流天气监测识别和智能报警技术。完善中短期预报业务,提高中短期确定预报和概率预报准确率与精细化水平。发展多领域融合的影响预报与风险预警业务。建立完善赣州市智慧气象预报服务系统。
四、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
开展人工增雨抗旱、水库增蓄、森林防(灭)火、改善生态环境以及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赣南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程,建设飞机人工增雨赣州基地和布设标准化地面作业点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推进火箭、碘化银发生器等地面作业装备的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形成多维度、高密度催化作业网,实现我市人影作业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五、提升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布设大气电场仪,组建覆盖全市的大气电场观测网。开发精细化雷电预警产品。细化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加强雷电灾害调查、雷电致灾机理及雷电防护技术研究与应用。建设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示范工程。
六、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完善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全面部署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软件系统。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各涉灾部门的对接应用,建立全灾种、多渠道、广覆盖的预警信息汇集与发布体系。构建广泛覆盖的信息传播网络,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
第五章 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第一节 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标准体系
围绕国家碳市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减排量审定与核证。研究制定《赣州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内容纳入条例。推进重点碳排放工业温室气体排放限额研究,严格项目准入。鼓励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构建低碳发展评价体系,开展县(市)、区低碳发展评价,引导各地低碳工作持续推进。
第二节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管控机制
一、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目标及考核机制
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碳排放达峰”为目标,研究制定符合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空气质量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目标,制定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和温室气体排放达峰“双达”规划。以“大气污染物控制”和“温室气体减排”为抓手,统筹整合节能目标考核、碳排放强度考核、空气质量指标考核、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等考核政策,建立一体化的考核机制, 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问责机制。
二、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监管机制
一是探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协同,研究建立统一流程、统一模板、统一方式、同一套基础数据的碳核查和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实现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统一监测、统一报告、统一核查,统一监管的创新管理模式。二是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逐步纳入环境统计体系,构建相对稳定、适度超前、简洁高效的生态环境统计制度体系,对于管控对象相同部分的内容,综合考虑生态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整合现有调查指标,以满足温室气体和常规污染物核算需求;对于管控对象不同部分,另设统计指标纳入生态环境统计体系进行专项调查。三是研究逐步将温室气体,特别是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加强政策创新,实现温室气体控制和大气污染防治相互促进,协同增效。
三、开展环境污染物防治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协同研究
全面分析赣州市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带来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分析地区未来能源和产业发展规划下,传统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在重点领域的协同减排潜力,针对协同控制潜力大的重点领域提出具体分领域的控制路线、对策建议和措施,构建“十四五”协同控制路径,设置明确的达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与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水平,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专栏14: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重点工作 |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研究。分析传统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在重点领域的协同减排潜力,构建“十四五”协同控制路径,设置明确的达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助力全市中长期空气质量改善。 |
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核查与排污许可监管协同研究。探索推进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核查(碳市场建设)和排污许可等环节权益交易市场在管理方式、工作流程、平台工具等方面的融合,构建高效协同、相互促进的管理体系与方法。 |
协同控制大气污染。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燃煤电厂等高排放、高耗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方法。全面推广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的节能低碳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石化行业挥发有机物综合整治措施。 |
协同控制水污染。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水平,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广污泥经厌氧消化产沼气或好氧发酵堆肥土地利用。推广畜禽生态养殖模式,建设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
协同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全面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
第六章 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建设
第一节 持续深化国家低碳城市建设
一、总结推广经验
及时总结、梳理低碳试点经验和做法,对成熟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加强试点地区工作交流,促进试点地区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报道各地试点经验和做法,提高全社会对低碳试点工作的认识。
二、健全支持政策
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并完善支持低碳发展的产业、投资、金融、技术、消费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优先支持各试点地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和能力建设。试点地区要加快推广绿色金融产品,支持降碳环保、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等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制定低碳县(市区)、园区、社区等试点示范建设的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完善体制机制
针对低碳试点研究制定评价考核办法,对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碳排放权交易等试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鼓励试点地区继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低碳发展管理方式和体制。进一步完善碳交易市场,做好碳排放权交易与节能量交易衔接,力争2020年前初步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四、加强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地区能力建设,加强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低碳发展主管官员以及企业高管等多层次的能力培训,提高低碳发展意识。加快试点示范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及统计核算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统计和监测的准确性、及时性,促进信息共享。加强试点地区低碳发展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战略规划、工程应用和市场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推动试点地区与世界各国在低碳发展领域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
第二节 推进多层次低碳试点示范创建
一、低碳县(市、区)
在我市已有的低碳示范县、低碳试点县基础上,继续深化充实低碳试点示范工作。如定期编制县(市、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每年对试点示范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测算峰值并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县(市、区)范围内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校园等的创建;鼓励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碳足迹和碳标签等工作;开展碳普惠研究工作等。
二、低碳园区
大力推进低碳生产,积极开展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建立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和融资平台,组织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工艺和装备。创新低碳管理,建设园区碳排放信息平台,加强企业碳排放的统计、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贡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低碳园区试点项目建设。
三、低碳社区
按照绿色低碳、便捷舒适、生态环保、经济合理、运营高效的要求,将低碳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之中,试点“零碳”社区。建立社区能源资源数据采集平台和碳排放信息系统,建设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和处理系统,鼓励社区采用太阳能公共照明系统。重点推进崇义阳明社区等低碳社区试点项目建设。
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是指基于现有低碳试点工作基础、涵盖多领域低碳技术成果,在工业、建筑、交通、能源、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综合利用各种低碳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及增加森林碳汇、购买自愿减排量等碳中和机制减少碳排放,在指定评价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步趋近于零并最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综合性示范工程。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是对现阶段低碳试点工作的整合提升,有利于低碳技术研究成果的集成推广,能够为实现更高层次“零碳”发展目标探索路径、创新示范和积累经验。
到2022年,选择若干个有代表性的城镇、行业、社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制定全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路线图,并初步建立效果评估预测模型和动态跟踪评价机制。到2024年,完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推进“零碳”技术创新研发与应用,组织对试点地区实施效果进行动态跟踪评价。到2025年,宣传推广我市近零碳排放区建设经验,在全社会各行业领域引领“零碳”发展新风尚,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第三节 稳步推进“碳中和”试点建设
“十三五”期间,崇义上堡梯田成功申报为省级碳中和试点,是全省仅有的两个试点之一。“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继续稳步推进全市碳中和试点建设,一是继续完善落实崇义上堡梯田碳中和试点实施方案里提到的各项目标与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赣州碳中和经验。二是,充分摸排调研,选取1到2个区域申报省级甚至国家级碳中和试点。总之,全市碳中和试点工作,不仅要抓数量,更要抓质量。
第四节 创新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建设
“十三五”期间,赣州市已经开展小范围内的碳普惠研究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开发了碳普惠小程序,开展绿色普惠机关试点相关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要开展更高层次的碳普惠相关工作,扩大范围、增加参与人数、提高影响力,真正做到普惠大众。继续推进赣州市碳普惠制试点建设,加快制定碳普惠制管理办法,明确公众减排积分奖励、项目碳减排量交易运行规则和流程,界定参与主体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低碳场景评价标准,制定减排项目方法学。逐步将应用场景扩展到新能源汽车使用、燃油机动车停驶、公共交通、低碳消费、低碳社区和校园等领域。加快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模式,建立碳普惠公益性运营平台,探索互联网产品运营模式,引导商业机构成立普惠商业联盟,为公众积分兑换提供丰富的商品和服务。实现与省级碳普惠机制对接。到2025年,增加3-4个减碳场景。
第五节 全面推行大型活动碳中和建设
根据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研究制定赣州市《大型活动碳中和管理办法》,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赣州市大型会议、展览、赛事等大型活动碳中和行动,研究制定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广方案,构建碳中和标准规范体系,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在大型活动的筹备阶段制订碳中和实施计划,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边界,预估温室气体排放量,提出减排措施,明确碳中和的抵消方式,发布碳中和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在举办阶段开展减排行动,在收尾阶段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采取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大型活动碳中和。
第六节 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推动全市气候投融资相关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及省里关于气候投融资政策标准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到试点中;支持气候投融资机制和模式、产品创新,推动包括气候债券、气候信贷、气候保险等气候投融资的产品的落地和推广。
第七章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第一节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制度,加强本市电力、钢铁、水泥、石化、造纸、航空等八大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与管理,完善排放数据监测、报送、核查的规范性,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碳市场能力建设。实施企业碳资产能力提升行动,提高企业碳排放管理水平。强化低碳相关服务机构和重点排放企业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机构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全面规范碳排放交易数据管理、履约交易及绿色融资相关工作。推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抵消机制。到2025年,纳入全国碳市场监管企业履约率达到100%。
第二节 全面落实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建设
一、健全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制度
根据国家、江西省统一要求,结合赣州市实际情况和现有统计基础,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反映气候变化特征和应对气候变化状况的统计指标,构建完善涵盖气候变化及影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应对气候变化投入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管理等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当中,加强数据的管理和数据公开。
二、实施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规范清单编制方法和数据来源,实施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完善能源活动、工业活动、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体系,建立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管理的工作机制,构建赣州温室气体数据管理体系及分析平台。
专栏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建设工程 |
赣州市温室气体数据管理体系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建立赣州温室气体数据管理体系及分析平台,实现数据分析、统计、报送、管理、资讯分享等功能,提高地区温室气体数据管理能力和水平。 |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十四五”期间,逐年编制市级及各县(市)、区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全面客观掌握赣州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及趋势。 |
第三节 强化低碳科技创新
一、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
加强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水资源、农业、林业、人体健康影响研究,深入探索气候变化影响机理。加强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本地观测,建立气候长序列、高精度历史数据库。开展赣州市气候灾害风险和脆弱性评估研究,科学分析全市气候变化事实及影响,预测未来存在的气候灾害风险,绘制气候变化风险和脆弱性地图。加快多尺度极端气候事件预警技术和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应用研究。开展赣南生态功能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气候敏感区的气候韧性研究,为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公众意识提供科学基础。
二、加大重点低碳技术研发
抓住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战略机遇,深度融入“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海西经济区的科技对接,力争加入相关产学研创新联盟,大力开展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研发,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际先进低碳技术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支持企业进行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自主研发。积极组织重大科研与示范项目,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发;加强减缓和适应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发展经济适用的低碳建材、低碳交通、绿色照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氢能等低碳技术,建立低碳发展技术体系。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推进低碳技术产业化、低碳产业规模化发展,组织钢铁、电力、建材、焦化、水泥等领域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强农业、林业、水资源、废弃物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关键技术示范应用。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加低碳技术成果的认证评价,争取将低碳技术纳入到《江西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当中,对典型技术运用开展示范试点。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现代遥感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于气候变化研究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提高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开展面向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
开展分阶段、分层次的面向市级和区县级主管部门的低碳能力建设,通过专家授课与互动模拟等方式,重点培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国家“十四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及地区指标分解、低碳城市建设要点与典型城市经验、全球碳市场建设及中国碳市场发展、国家温室气体核酸报告体系涉及行业范围和地方经验等内容,加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认知,对低碳城市建设、全国碳市场建设等关键工作的理解,为赣州市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低碳城市建设和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开展面向重点企业的培训
定期开展面向赣州市控排企业相关管理及执行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国家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政策背景与碳市场建设基本情况、国家核酸报告体系与企业排放报告典型流程、重点行业核算指南和企业核酸报告案例、企业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核查工作的关键点等内容,组织企业现场进行碳排放数据模板模拟填报互动,帮助控排企业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了解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基本目的、政策法规、总体工作流程及核算要点等,提高碳排放核算填报和数据报送业务水平及碳资产管理能力。
三、加快培育应对气候变化服务及科研队伍
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快碳排放和碳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大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学科建设、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战略政策研究基地建设,鼓励本地研究人员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际研究计划,健全长期研究支撑机制。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气候变化科研项目的统筹协调,形成研究创新合力。
第五节 开展气候变化科学普及
一、加强气候变化科普教育
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环境日等活动普及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市民对气候变化的认知。根据“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安排,联合专业机构开展活动方案设计,每年定期举办赣州市“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宣传全市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工作成果,增强全民低碳意识。组织主题论坛,邀请国家低碳领域权威专家、低碳创新示范企业代表作低碳发展专题报告,组织高端对话研讨赣州市低碳发展路径。开展集中宣传展示,通过主题展板、宣传手册、气候变化科普文艺作品、气候变化宣传片等形式,引导公众践行低碳、节约、循环、生态环保等绿色发展理念。实践低碳日活动“碳中和”模式,测算低碳日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通过邀请公众植树等方式,抵消全部碳排放。
二、搭建低碳教育平台
推动气候变化科学知识进学校、进课堂,鼓励学校推出气候变化特色精品课程。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具有科普教育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等场所,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气候变化、低碳生活等宣教活动。依托能效“领跑者”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循环化改造园等场景,打造工业领域低碳教育平台,面向企业和公众集中展示工业领域低碳发展成效和规划,以及太阳能应用、地源热泵、雨水利用、工业节能、CCUS等低碳技术和设施,引导企业增强节能降碳意识。依托长征沿线城市文化旅游和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等项目,打造绿色低碳主题旅游路线,通过应用电动公交车、布设低碳宣传展板、专人讲解绿色低碳生态知识等方式,将低碳教育有机融入旅游活动。
三、开展全民参与共建活动
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公开征集家庭低碳创意和模式,鼓励全市家庭以照片、视频等形式投稿。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和奖励办法,在低碳日主题活动上公布获奖家庭名单,同时将优秀家庭事迹编入《低碳生活家庭手册》向市民免费发放。发起“应对气候变化”进社区、进校园行动,邀请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参与低碳互动游戏,寓教于乐,加强低碳生活常识普及。
专栏16:气候变化科学教育培训项目 |
面向主管部门、市直机关以及重点排放单位,定期开展不同层面,有针对性的培训,覆盖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全国碳市场建设、低碳城市建设等内容,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管理者低碳战略决策能力,提高政策落实着的实际执行技术水平,全方位保障工作开展。结合国家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型宣传和群众参与度较高的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意识。 |
第六节 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发挥赣州资源禀赋、交通区位、科技创新等优势,充分抓住建设“全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示范区、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等战略定位,扩大气候变化领域交流对话,学习借鉴优良实践和先进经验。加强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技术交流合作,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组织等创新平台的纽带作用,推进低碳和适应技术创新成果在赣州市先行先试。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探索建立国际合作长效机制,加强赣州市与国际相关研发机构、合作组织、联盟团体在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技术研究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吸取国际先进技术成果,积极争取国际项目资金技术支持实施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林业碳汇等项目。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应对气候变化跨部门、跨区工作协调机制,清晰界定各管理部门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任务,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强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团体、公众等的作用,通过整合力量,协调行动,共同推进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一、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
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的开展,重点支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重大产业创新及其产业化、试点示范、创新能力建设等,鼓励企业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力度,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二、积极争取国际资金支持
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资金支持机制,充分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国际资金,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争取国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组织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融资功能
加强商业保险、风险基金以及再保险等金融措施,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保险创新,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鼓励积极应用PPP等模式,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强化评价考核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县(市、区)、部门,作为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的总体要求,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碳强度下降等约束性指标情况、有关任务与措施落实情况、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落实情况、气候变化试点示范进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考核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问责机制,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奖惩制度,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第四节 引导全面参与
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手册、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市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先进典型及成功经验。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通过赣州市“碳普惠”小程序,建立鼓励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激励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参与形式。做好“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发布渠道和制度,增强有关决策透明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发挥新兴媒体在气候变化宣传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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