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市、市属有关企业:
2020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创新工作举措,压实安全责任,狠抓安全治理,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确保了全市安全稳定,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但也有少数地方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责任落实有差距,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了2起安全生产较大事故。
根据《赣州市开展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方案》,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现将市本级负责的2020年下半年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结果通报如下:
一、授予“流动红旗”的单位
县(区)人民政府(11个):南康区、赣县区、宁都县、寻乌县、全南县、崇义县、上犹县、信丰县、兴国县、石城县、赣州蓉江新区。
市直行业领域主管部门(23个):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赣州港航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驻市、市属企业(10个):赣州供电公司、赣州机场分公司、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交通控股集团、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挂“流动黄旗”的单位
县(区)人民政府(2个):会昌县、安远县。
市直行业领域主管部门(2个):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希望各地各部门继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十四五”起好步、开好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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