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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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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在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市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综合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时抽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尾矿库、消防、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功能区、危险废物、建筑施工、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企业,抽查重点乡镇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森林防火区域。

二、督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安全与发展情况。

(二)贯彻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对全国两会安全期间防范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落实安全生产领导挂点责任制情况。

(三)深刻汲取近期全市较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贯彻落实《赣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赣州市落实省安全生产黄牌警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情况;春节前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高等级公路中央隔离带、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施工未批先建整治以及工业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四)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高危行业领域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部署,重点查看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等高风险八大特殊作业管控措施执行情况。

(五)各地森林防火“五严禁”执行情况(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禁止在林区内吸烟、野炊和烤火;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炼山、焚烧疫木)。

(六)各生产经营单位层面重点检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落实“五个一”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两个15天”和“一报告、双签字”、“强一线、保安全”行动、“挂图作战”等要求情况。

(七)各地及有关部门、企业值班值守情况;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备勤备战情况。

三、时间及分组安排

督查组从发文之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分赴各地开展工作督查组由有关部门县级领导带队,在各县(市、区)原则上工作时间不少于少2天,每地督查1个乡镇、1个功能区(工业园);随机抽查1-2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3-4家生产经营单位、1-2 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域。

(一)综合督查一组,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带队,市应急管理局派员参加,负责督查安远县

(二)综合督查二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带队,团市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员参加,负责督查龙南县

(三)综合督查三组,由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带队,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派员参加,负责督查石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