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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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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政府委托,8月30日市审计局局长曾鸣华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和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大局,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税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及“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持续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及时出台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的措施,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培植财源,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53.32亿元,完成汇总各级年计划的100.1%,同比增长7.5%。

二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年用于民生和各项公共事业的支出3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56.8%,保障了教育、社保、医疗等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的投入,投入67.9亿元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的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三是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积极推行PPP投融资模式,建立了市级PPP项目库,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在民办教育、企业技改扶持专项资金等领域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市本级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项目支出的比例达到了60%以上。

注:市本级调入资金为政府性基金调入31661万元;国有资本预算调入3000万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入资金为政府性基金调入13873万元。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市级财政部门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组织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非税收入管理有待改进。二是部分预算执行率不高。三是目录清单外收费。部分单位违反《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江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在保留的收费项目之外收费。四是赣州开发区财政支出反映不真实。五是赣州开发区部分专项资金长期未安排使用。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共青团赣州市委3个部门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部门能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存在的主要的问题是:一是预算管理不严格。二是未编制会议费和培训费计划。三是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四是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情况

对赣州城投等15户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未经市国资委(或主管部门)审批。二是对外投资存在权益与风险不匹配。三是企业大额资金使用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四是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性。五是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5年全市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39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63万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15套,分别为上级下达任务数的105.75%、198.78%、100%;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分配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34万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三是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五、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涉及龙南、定南、安远3个县3个治理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06亿元,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涉及会昌、南康、赣县、瑞金、信丰、宁都6个县(市、区)山体滑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65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缓慢。二是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三是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和挤占中央补助资金。

六、其他民生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对部分民生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赣州市儿童医院项目、崇义县柯树岭矿区矿山废渣综合治理工程、于都县阳光古田新村保障房建设项目、赣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和2015-2016年度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等工程因多种原因,项目未按要求及时开工,项目建设进度落后于原定建设计划。

七、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一是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科学测算收入支出规模,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提高财政收支预算、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的规定,硬化预算约束。二是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适当提高和调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逐步建立定额标准与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及综合财力相适应的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市直单位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开展工作的经费需求。三是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水平,完善非税收入及成本性支出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核定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提高非税收入调控比例,防止预算单位经费保障“不均衡”以及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过大现象。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收费收入管理。一是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支出等急需领域,加快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促进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清费减负相关政策,加强收费监管,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三)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一是重点加强对市属平台类公司的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造血功能,做强投融资公司。二是认真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企业重大事项动态监管机制。三是强化责任制,把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审批、执行,以及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对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擅自决策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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