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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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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经开区分局,市局各直属技术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今年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国市监科财〔2020〕7号),鼓励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发展需求,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建设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和其他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事业单位合作,创造条件积极申报,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场监管技术机构建设水平。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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