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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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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赣州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日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8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交通运输信息;按照便民利民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涉及我局目标任务及分工

(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8﹞9号),及时准确公开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牵头单位:局基建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只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工作,认真梳理和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并进行公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推动市直各部门(单位)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并将相关公开情况纳入财政工作综合评价进行量化考核。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采购。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规范各级债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及形式等。

牵头单位:局财审科、局党政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

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以及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发布和重大改革措施出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赣州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局党政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牵头单位:局党政办、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依照建设“江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有关部署,按照“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统一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要求,整合我市各部门现有的非紧急警务类政务服务热线资源,建设好赣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并完成与“江西12345”对接工作。要认真分析服务类数据,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期盼,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六)注重公民隐私信息保护

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前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技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公开。

牵头单位:局党政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七)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

市直各部门根据省政府对口主管部门发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职责任务变化,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并对外发布;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部门要编制发布本系统主动公开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牵头单位:局党政办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安排,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协助本部门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制定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研究建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使之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三)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交通运输部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交通运输部门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单位和科室要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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