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于2021年11月1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航道法》、《港口法》,推动我省水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填补了江西省水路交通综合性立法空白,对于破解我省水路交通发展难题、适应我省交通运输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分为八章六十四条,对我省航道和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港口与水路运输经营,发展与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条例》以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实际问题和维护法制统一为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省水路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来源:江西交通运输厅 聂小萍、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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