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经发局,局属各单位、局运输科:
为加快推进赣州市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我局制定了《加快推进赣州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推进赣州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网约车合规率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优化网约车审批程序,加快建设网约车监管平台,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重点监管网约车平台企业,综合开展线上线下执法,严格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化解行业纠纷和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引导网约车和巡游车融合发展。通过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努力,争取2023年底,全市网约车订单双合规化率达80%,完成网约车监管平台建设并在全市范围内使用。
二、组织领导
建立加快推进赣州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鑫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肖金水赣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谢云峰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敏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钟卫东赣州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谢开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道路运输服务科科长
郭海波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执法科科长
陈剑锋赣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优化审批程序
按照《赣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优化网约车许可程序、明确许可条件,简化申请材料,与市行政审批局联合下发网约车许可工作指南,指导各县(市)规范开展辖区网约车许可工作,坚决破除网约车许可办理的“玻璃门”“旋转门”等现象,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不断提升网约车许可服务水平,激发网约车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局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
(二)建设监管平台
开发建设网约车监管平台,将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约车车辆、驾驶员和订单数据及网约车车载监控设备接入监管平台,实现与部、省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和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对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情况实时监管和对网约车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为网约车规范经营、运输安全、司乘纠纷、投诉处理等提供信息化治理能力支撑。(责任单位:局运输科、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
(三)清退不合规车辆及人员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托现有监管平台的线上监控手段和线下入户检查等方式,依法调阅系统内的运营订单、交易数据等信息,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动态营运数据实时掌握了解分析,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不得接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全面清退不合规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引导已接入平台且符合办证条件的网约车和驾驶员尽快办证。对于不配合清退工作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视情联合公安、行政审批、网信、通信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
(四)加大执法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监管平台反馈的订单数据、车辆和驾驶员信息,主动联合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加大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商圈、旅游景区等重要点位和区域的执法布控,重点打击无证网约车、假冒巡游车、面包车、私家车等无证经营行为,以及以电话、微信、巡游揽客、站点揽客等非平台渠道组客,或通过平台组客后取消订单,脱离平台管理继续承运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属于无车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实行“双罚”制。对聚合平台违规接入不符合资质条件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或以聚合平台名义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
(五)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出租车行业动态,及时共享信息,强化评估研判,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确保行业稳定有序。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的作用,及时处理驾驶员和乘客的投诉。督促辖区网约车平台公司持续开展抽成“阳光行动”,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维护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督促辖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对网约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运营安全水平。〔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
四、实施步骤
本次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自2023年5月4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总结提升的方式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2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本级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分解具体措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应结合实际,于5月12日前制定本辖区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3年5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全面组织开展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工作,加强工作宣传,按职责分工展开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升(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2月底)。对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工作开展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2024年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视情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障网约车运营安全的前提条件,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到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压紧压实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保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乘坐合规车出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以推进网约车合规化为契机推进本辖区出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会同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本辖区网约车许可工作。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服务中心要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好现有监管平台,将监管平台作为开展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渠道。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工作动态,密切关注行业稳定情况。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的督导、调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5月12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运输科陈敏林,联系电话:8996557,电子邮箱:gzsjtjysk@126.com。
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道路运输服务科邱徐帆,联系电话:8996563,电子邮箱:ganzhoudaoluyunshu@126.com。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道路运输执法科黄宗元,联系电话:5566617,电子邮箱:gzdlysz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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