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公车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2015年春节期间公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公车私用。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落实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绝不允许发生各种变相的公车私用现象。
二、严禁随意停放公车。因城管工作的特殊情况,局系统的车辆没有要求集中停放,各单位、大队对不执行公务的车辆停放要做出要求;在执行公务时,车辆应避开酒店、娱乐场所停放。
三、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局办公室和局属各单位,执法各大队要切实加强公车管理,落实好责任人员,要将上级严禁公车私用和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同时,要切实担负起春节期间公车管理责任,确保本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2月13日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