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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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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各直属执法大队:

截止2015316日收到市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作来信处理1件)。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能,现将这些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件)。为如期完成今年的办理工作任务,确保办理工作质量,现就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提案,是依法履行职责、反映群众意愿、监督政府工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是不断改进工作的需要。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交办会议,在会上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与此同时,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将适时组织部分代表委员进行视察和督查。为此,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一定要深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科室、大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行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个人。

二、转变作风,创新方法。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一是在办理工作前,要开展调研。由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本单位(科室)相关人员对每件建议提案深入现场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情况。通过调研,制订出办理工作方案和措施;二是要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在办前、办中、办后都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在办理前要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初衷,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办理工作中,请代表委员到现场指导办理工作,使他们知道办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在办理后,请他们检查办理工作的效果,提出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此外,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在办理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与此同时,要做好办理工作情况相关信息报道工作。

三、认真办理,确保质量。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办实事、求实效,要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意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实在在地把问题解决好,能解决的应立即解决,绝不能出现无实际行动和效果的空头答复,做文字文章。对因条件和政策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如代表委员在反馈意见表中签署不满意的,要负责进行二次办理,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四、时限办结,规范格式。今年的办理工作时限:自201541日起至630日结束,为期3个月时间,能提前办结的,要尽快提前办结。局属各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件,要以红头文件打印,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印章。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大队的答复件要科长、大队长签字。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直属大队的答复件首页右上角要按下列要求分类填写: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

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对建议提案办理的书面答复件要按照上述格式和要求报送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稿发至局办公室邮箱(注:各单位在向市城管局报送书面答复件时,有的还应报送在办理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形成的文件和资料)。经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查,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由城管局统一书面答复相关代表和委员,同时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五、加强合作,相互配合。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要增强全局观念,通力合作,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完成好承办工作任务。根据今年的建议提案,按照职责分工,有的一件建议提案涉及到局系统内部多个单位和科室(大队),为此,在承办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工,有的为主办,有的为协办。主办单位(科室、大队)要切实负起责任,负总责,协办单位(科室、大队)要积极办理,参与配合,全力做好办理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承办工作。

六、加大力度,督促检查。为确保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我局将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将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开展督查,对办理工作不力、搪塞应付、办理质量差、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科室、大队),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通报。局属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也要采取相应措施。

七、跟踪问效,搞好总结。建议提案规定办理期限结束后,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要认真搞好“回头看”,切实加强跟踪问效,查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不能出现一阵风过后,就无济于事的现象。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对办理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与此同时,要做好自评和总结,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要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630日前报局办公室。

 

附:⒈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交办表

⒉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交办表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5323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3印发


附一: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交办表

 

建议号

姓名

单位

建议标题

办理单位

备注

029

谢衍忆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关于加快建设滨江至龟角尾公园沿江景观带的建议

市园林局

 

136

陈宗祥

农工党市委会

关于加强我市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市环卫处

 

 

 

 

 

 

 

 

 

 

 

 

 

 

 

 

 

 

 

 

 

 

 

 

 

 

 

 

 

 

 

 

 

 

 

 

 

 

 

 

 

 

 

 

附二:

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交办表

 

提案号

姓名

单位

提案标题

办理单位

备注

001

刘开健

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

关于赣州市交通管理的几点建议

园林局

 

043

蓝赟

市教育局

关于要求对赣州广播电视大学门口道路交通堵塞进行整治

三大队

 

061

陈孝良

赣州高速路支队

关于章贡区客家大道拥挤问题治理的提案

五大队

 

114

游丁生

桃江御景41单元1102

关于规范绿化苗木建设管理的建议

园林局

 

133

农工党市委会

农工党市委会

关于加强PM2.5防控,建设生态宜居赣州

局市容科

 

135

民进市委会

民进市委会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的建议

市环卫处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协办

140

严峰

市林业规划院

关于红旗大道各交通路口影响安全的绿化灌木进行改造

市园林局

 

161

陈钊

章贡区政协

关于加强滨江大道两岸景观灯管理的建议

市政处

 

166

邱庚香

江西理工大学

全面改造杨梅渡公园,为市民休闲锻炼营造好环境

市园林局

 

151

凌瑞金

江西理工大学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局市容科

 

153

危小军

赣南医学院附院

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环境“脏乱差”整治

局市容科

市环卫处、市园林局协办

179

雷健

民主促进会

关于整治赣州中心城区人行道停车和乱摆摊问题

局市容科

 

181

民建市委会

民建市委会

关于建立中心城区扬尘染污有效治理机制

局市容科

 

187

钟平

赣南师院

着力打造中央公园提升赣州文化层次

市园林局

 

197

刘文蛟

赣州一中

关于赣州一中小南门校门口交通拥堵

二大队

 

343

李新隆

市侨联

赣州市邮政局

关于加强我市高空坠物预防工作的建议

局行政审批科

 

 

肖民

赣县世瑞新村公司

关于常态化规范中心城区城管执法的建议

局执法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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