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各直属执法大队:
截止2015年3月16日收到市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作来信处理1件)。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能,现将这些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件)。为如期完成今年的办理工作任务,确保办理工作质量,现就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提案,是依法履行职责、反映群众意愿、监督政府工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是不断改进工作的需要。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交办会议,在会上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与此同时,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将适时组织部分代表委员进行视察和督查。为此,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一定要深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科室、大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行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个人。
二、转变作风,创新方法。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一是在办理工作前,要开展调研。由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本单位(科室)相关人员对每件建议提案深入现场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情况。通过调研,制订出办理工作方案和措施;二是要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在办前、办中、办后都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在办理前要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初衷,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办理工作中,请代表委员到现场指导办理工作,使他们知道办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在办理后,请他们检查办理工作的效果,提出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此外,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在办理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与此同时,要做好办理工作情况相关信息报道工作。
三、认真办理,确保质量。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办实事、求实效,要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意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实在在地把问题解决好,能解决的应立即解决,绝不能出现无实际行动和效果的空头答复,做文字文章。对因条件和政策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如代表委员在反馈意见表中签署不满意的,要负责进行二次办理,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四、时限办结,规范格式。今年的办理工作时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为期3个月时间,能提前办结的,要尽快提前办结。局属各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件,要以红头文件打印,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印章。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大队的答复件要科长、大队长签字。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直属大队的答复件首页右上角要按下列要求分类填写: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
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对建议提案办理的书面答复件要按照上述格式和要求报送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稿发至局办公室邮箱(注:各单位在向市城管局报送书面答复件时,有的还应报送在办理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形成的文件和资料)。经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查,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由城管局统一书面答复相关代表和委员,同时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五、加强合作,相互配合。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要增强全局观念,通力合作,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完成好承办工作任务。根据今年的建议提案,按照职责分工,有的一件建议提案涉及到局系统内部多个单位和科室(大队),为此,在承办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工,有的为主办,有的为协办。主办单位(科室、大队)要切实负起责任,负总责,协办单位(科室、大队)要积极办理,参与配合,全力做好办理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承办工作。
六、加大力度,督促检查。为确保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我局将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将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开展督查,对办理工作不力、搪塞应付、办理质量差、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科室、大队),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通报。局属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也要采取相应措施。
七、跟踪问效,搞好总结。建议提案规定办理期限结束后,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要认真搞好“回头看”,切实加强跟踪问效,查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不能出现一阵风过后,就无济于事的现象。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对办理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与此同时,要做好自评和总结,各承办单位(科室、大队)要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附:⒈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交办表
⒉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交办表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 |
附一: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交办表
建议号 |
姓名 |
单位 |
建议标题 |
办理单位 |
备注 |
029 |
谢衍忆 |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关于加快建设滨江至龟角尾公园沿江景观带的建议 |
市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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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陈宗祥 |
农工党市委会 |
关于加强我市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
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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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交办表
提案号 |
姓名 |
单位 |
提案标题 |
办理单位 |
备注 |
001 |
刘开健 |
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 |
关于赣州市交通管理的几点建议 |
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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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
蓝赟 |
市教育局 |
关于要求对赣州广播电视大学门口道路交通堵塞进行整治 |
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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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 |
陈孝良 |
赣州高速路支队 |
关于章贡区客家大道拥挤问题治理的提案 |
五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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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游丁生 |
桃江御景4栋1单元1102室 |
关于规范绿化苗木建设管理的建议 |
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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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农工党市委会 |
农工党市委会 |
关于加强PM2.5防控,建设生态宜居赣州 |
局市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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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民进市委会 |
民进市委会 |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的建议 |
市环卫处 |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协办 |
140 |
严峰 |
市林业规划院 |
关于红旗大道各交通路口影响安全的绿化灌木进行改造 |
市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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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陈钊 |
章贡区政协 |
关于加强滨江大道两岸景观灯管理的建议 |
市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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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邱庚香 |
江西理工大学 |
全面改造杨梅渡公园,为市民休闲锻炼营造好环境 |
市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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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凌瑞金 |
江西理工大学 |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
局市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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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危小军 |
赣南医学院附院 |
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环境“脏乱差”整治 |
局市容科 |
市环卫处、市园林局协办 |
179 |
雷健 |
民主促进会 |
关于整治赣州中心城区人行道停车和乱摆摊问题 |
局市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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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民建市委会 |
民建市委会 |
关于建立中心城区扬尘染污有效治理机制 |
局市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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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钟平 |
赣南师院 |
着力打造中央公园提升赣州文化层次 |
市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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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
刘文蛟 |
赣州一中 |
关于赣州一中小南门校门口交通拥堵 |
二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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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李新隆 |
市侨联 赣州市邮政局 |
关于加强我市高空坠物预防工作的建议 |
局行政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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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民 |
赣县世瑞新村公司 |
关于常态化规范中心城区城管执法的建议 |
局执法督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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