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市城管局系统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直属管理(执法)大队:
现将《在市城管局系统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
在市城管局系统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局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部分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2015年12月21日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5〕12号文件)要求,结合局系统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规范权力运行上出重拳,在提升机关绩效上用实招,在严肃工作纪律上动真格,下大力气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不办”问题,杜绝个别单位、个别干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的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自觉性,为实现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推进城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时间
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在市城管局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三、整治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解决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企业、群众“办事难”和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不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局党委、局行政确定的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对单位或个人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2.工作纪律性不强。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矩、不听指挥,不服从组织调配或工作安排;散布小道消息、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工作纪律松弛,不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下棋玩牌、炒股票、看电影等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3.工作落实不力。在工作中只部署、不落实,遇到矛盾绕道走,当“甩手掌柜”;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只说事情不能办、不好办,不说怎么办、如何办,没有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在面对群众办事或棘手问题出现时,政出多门,推卸责任,相互推脱,导致事情久拖不决。
(二)“慢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服务意识差办事慢。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导致服务对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满意办理申请事项;对服务对象的请求能够明确答复而含糊不清答复,能够立即办理而拖延怠慢,能够解决而推诿;在受理经办事项中,不落实一次性告知制,以各种理由让服务对象来回跑从而拖延办事时间。
2.单位内部不协调办事慢。单位内部缺乏协调、衔接失当,导致工作流程重复或秩序混乱耽误工作进度;对已经开过协调会议的事宜,借口请示、研究,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3.急事特事“中梗阻”办事慢。在一些急事特事办理上,不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导致工作卡在某一环节或某一人手中;打着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幌子慢作为,导致发生“领导急、群众急、经办人员不急”的“中梗阻”问题。在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党委、局行政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的。
(三)“乱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不按程序乱办事。对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和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
2.行为失范乱办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职责而且能够履行但未履行,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
3.违规违纪乱办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局有关规定,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开会、违规出国出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工作中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不严格依法行政,滥用权力。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站,广泛宣传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有力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要设立投诉箱、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媒体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自查自纠。要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局党委、局行政的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进度;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部门单位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职责,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抓主抓重,抓出成效。
(三)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出现的违规、异常问题实施监控,重点进行预警纠错,加大对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违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责任人限时整改和反馈。
(四)查处问题。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群众举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由局纪委(监察室)负责调查处理。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对发现和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通报曝光。对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完不成重点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将公开通报曝光。根据局党委2014年11月印发的《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调整不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被认定为不称职科级领导干部的,局党委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免职、降级降职、留级降职等调整措施。
(六)考核评议。将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纳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将个人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纳入本人2015年度考核。
五、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2月24日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将方案精神传达到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工作平台加强对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2月29日前)。要通过自行梳理及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自查自纠,逐项梳理本单位(科室、大队)承担的任务,对需要改进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并在12月29日前将本单位(科室、大队)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问题清单(见附件1)报局人事教育科,电子稿发送至gz8181180@163.com。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1月13日前)。要根据自查自纠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并抓好整改落实。并在2016年1月13日前将本单位(科室、大队)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局人事教育科,电子稿发送至gz8181180@163.com。另外,局属各单位、各直属管理(执法)大队要将本单位(大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此期间,市局将安排工作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月18日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探索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有效途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形成本单位(科室、大队)总结报告和查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6年1月18日前报局人事教育科,电子稿发送至gz8181180@163.com。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管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魏国寿任组长,副局长王历翰、纪委书记彭家祯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直属管理(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对不负责任,搞形式走过场的,对存在问题应改未改、应查未查的,对组织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涉及违纪违法,特别是治理期间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
(二)落实整治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直属管理(执法)大队负责对本单位(科室、大队)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并认真做好单位绩效考核评价、2015年度年度考核等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所有党员干部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要按照市编办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和规范等工作。
(三)认真排查整改。要敢于正视问题,深入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
(四)加强建章立制。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性变种。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从根本上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
七、投诉举报电话
市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为:
8181180(局人事教育科)、8181718(局监察室)。
附:1.“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查处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单位(科室、大队):(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突出问题 |
具体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目标和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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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查处情况统计表
报送部门:(盖章)
序号 |
查处内容 |
查处案件总数 |
通报曝光案件总数 |
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
备注 | |||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 |
其 中 | |||||||
县处级人数 |
乡科级人数 |
科员人数 | ||||||
1 |
“不作为”方面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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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慢作为”方面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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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乱作为”方面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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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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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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