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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支持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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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大队:

现将《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支持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支持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赣州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工程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政府建设的民生工程,该工程在提升城市品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面临老旧管网改造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支持我市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对我市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改造工程开挖、修复行政审批费按照优惠50%收取。

2、因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改造工程量大、面广、且时间长,建设单位应周密制定施工计划,并在施工时向社会公示,尽可能减少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3、按照市政府精神,我市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改造工程开挖、修复由我局市政处方园公司统一施工。开挖、修复施工费用由市政处据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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