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管理(执法)大队:
现将《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单位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单位办公场所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赣州市机关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爱卫字〔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管理(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含单位内部公共区域)。
二、目标任务
围绕“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争创清洁卫生机关”主题,在局系统办公场所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使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单位干部职工卫生习惯明显提高,达到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五化”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管局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管理(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四、整治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单位领导重视,有相关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洁制度、禁烟制度、厕所卫生管理制度等卫生管理制度,并得到贯彻落实。
(二)管理规范有序,基础设施齐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列入单位议事日程。有专项经费用于除“四害”、卫生宣传、卫生设施建设和职工保健。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并落实辖区各项爱国卫生活动。机关单位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范设置,定期保洁和维护。庭院栽花种草,绿化植物定期养护,无死树,无种植农作物。按要求施划停车线,机动、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
(三)除害防病到位,环境卫生整洁。坚持经常性开展灭鼠、蚊、蝇、蟑螂活动,有消杀药械和防护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进行化学消杀。单位院内无坑洼、积水、无蚊蝇孳生地。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近三年内未发生法定传染病流行。室内外卫生达标,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公用设施卫生清洁。实行卫生保洁责任制,定人定期清扫并常态化管理,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无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物品摆放整齐,楼梯、电梯、走廊、门窗、墙壁洁净,房间无灰尘蛛网,无墙皮破损脱落,地面无灰尘和废弃物。厕所全部为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洁良好,无蝇蛆,无臭味。
(四)宣传教育到位,民意测评满意。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体检。干部和职工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自觉维护、保持公共卫生,无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不良行为。积极开展控烟活动。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并禁止吸烟,无烟具、烟蒂。领导干部带头戒烟,并开展无烟科室、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干部职工对单位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5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安排,成立本单位的办公场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日—4月30日)。各单位(科室、大队)要充分利用4月份开展全国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使局系统内外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并于4月30日17:00前将开展情况及现场活动图片报局市容科,由市容科汇总后于5月6日17:00前报市爱卫办。
(三)巩固深化阶段(5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将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人财物投入,每周开展一次办公场所环境整治,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单位”评比活动,使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局系统各单位办公室要加大对本单位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整改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局系统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经验材料,于12月15日书面报送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单位的环境卫生状况是衡量单位文明程度重要标志,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与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相关领导要及时协调调度,推动整治工作早见成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单位的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及整治标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形成“单位卫生我有责,环境优美我自豪”的良好风尚。
(三)严格检查,落实奖惩。局属各单位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并指出本单位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环境卫生脏乱差且对前期问题未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赣州市清洁卫生机关(单位)标准
附件:
赣州市清洁卫生机关(单位)标准
一、组织管理
(一)爱国卫生组织健全。单位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卫生创建与爱国卫生等管理组织。
(二)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单位议事日程。有专项经费用于除“四害”、卫生宣传、卫生设施建设和职工保健。
(三)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制度、保洁制度、禁烟制度、厕所卫生管理制度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贯彻落实。
(四)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并落实辖区各项爱国卫生活动。
二、健康教育
(一)设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安排有适当的设备和经费,有足量的健康教育内容。
(二)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橱窗,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体检。
(三)干部和职工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自觉维护、保持公共卫生,无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不良行为。
(四)积极开展控烟活动。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并禁止吸烟,无烟具、烟蒂。领导干部带头戒烟,并开展无烟科室、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三、环境卫生
(一)环境卫生清洁。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门内卫生达标,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公用设施卫生清洁。实行卫生保洁责任制,定人定期清扫并常态化管理,垃圾密闭运输,日产日清。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硬化、平整、畅通。无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
(二)室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楼梯、电梯、走廊、门窗、墙壁洁净,房间无灰尘蛛网,无墙皮破损脱落,地面无灰尘和废弃物。公共厕所全部为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洁良好,无蝇蛆,无臭味。
(三)基础设施配套。机关单位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范设置,定期保洁和维护。庭院栽花种草,绿化植物定期养护,无死树,无种植农作物。按要求施划停车线,机动、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
(四)公共卫生达标。食堂卫生及防蝇防尘设施健全,从业人员体检率、培训率、持证率、“六病”调离率均达100%。二次供水或自备水源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供水及公用饮水设施卫生良好,定期清洁、消毒。
四、除害防病
(一)坚持经常性开展灭鼠、蚊、蝇、蟑螂活动,有消杀药械和防护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进行化学消杀。
(二)单位院内无坑洼、积水、无蚊蝇孳生地。
(三)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近三年内未发生法定传染病流行。
五、民意测评
(一)干部职工对单位卫生状况满意率≥90%。随机抽查单位干部职工或家属20人,询问或填写单位卫生状况评议表,满意率≥90%。
(二)评议表分好、中、差三个等级,满意率=好+中人数/访问总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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