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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领域重点行业整治和长效常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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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领域重点行业

整治和长效常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策部署,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建立健全我市城市管理领域打击防范黑恶犯罪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实现扫黑除恶从集中清除打击向持续常态打击整治转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长效常治”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总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建立健全黑恶势力打击防范、行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行业清源”目标顺利实现,城市管理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彻底铲除,涉黑涉恶乱点乱象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得到明显加强,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打击防范黑恶犯罪推动长效常治全过程。

(二)强化系统集成。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边完善,全面梳理、系统提炼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加快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整治、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为实现长效常治奠定制度基础

(三)务求精准实用。认真梳理城市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乱点乱象,分析根源成因,找准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从源头管控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依法打击工作机制,强化城市管理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强化制度机制的实用性、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增强法治思维。坚持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治理贯穿于专项斗争、行业治理、建章立制工作的全过程,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增强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推动形成长效性、规范性的行业监管制度、综合防控机制,确保城市管理领域行业整治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0615

召开局系统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统一思想,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站位,深入一线摸排一批涉黑恶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对2018年以来的问题线索、问题乱象进行一次梳理,对遗留问题建立线索清零、行业清源“双清单”。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多渠道发动监管、服务对象及群众举报问题、反映线索,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调查摸底、全面推进阶段(2020616日至715

深入摸排核查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未批先建,违法抢建等现象项目交付使用过程中严重影响公众安全、人居环境等违建强建行为重点打击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住建领域公共设施非法侵占住建领域公共设施等行为。配合住建部门深入开展招投标行业治理,严厉打击虚假投标、围标、串标行为,恶意竞标以及采取非法手段胁迫他人退出竞争、放弃中标等行为严厉打击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充当“保护伞”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干预、阻挠渣土运输、倾倒,渣土乱倒、乱弃、外运土方未按规定运送到指定弃土场,车辆超速行驶、车辆密闭不到位,超高装载导致的遗撒滴漏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项督察,开展行业整治,加大打击力度,健全管理机制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0716831

结合举报线索及四书一函反馈问题,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行业领域长效常治。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91日至101

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认真梳理、分析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及其监管漏洞薄弱环节,推动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取得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重点任务

(一)整治违建强建乱象行为。配合自然资源局及住建局从严执行城乡规划,打击违法违章建筑行为重点打击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未批先建,违法抢建等现象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牵头单位:查违拆违控违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市容科、局直属各大队,各县(市、区)城管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分局、蓉江新区城管执法分局

(二)整治破坏、侵占住建领域公共设施等行为。重点打击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住建领域公共设施非法侵占住建领域公共设施等行为。对破坏、侵占住建领域公共设施的单位、个人,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政公用科责任单位:局市容科、局园林绿化科、局执法督查科,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园林局、市环卫处、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局直属各大队,各县(市、区)城管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分局、蓉江新区城管执法分局

(三)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虚假投标、围标、串标以及采取非法手段胁迫他人退出竞争、放弃中标等行为。配合住建局深入开展招投标行业治理,严厉打击虚假投标、围标、串标行为,恶意竞标以及采取非法手段胁迫他人退出竞争、放弃中标等行为。(牵头单位:局执法督查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大队,各县(市、区)城管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分局

(四)整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阻碍城市管理执法、暴力抗法行严厉打击在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执行对象或相关人以辱骂、殴打、集体起哄、围攻、强行夺取被依法扣押物品、限制人身自由、使用易燃易爆炸物品或腐蚀性物品恐吓、威胁、损坏财物等行为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及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城管执法人员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使城管执法人员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等软暴力手段的黑恶势力(牵头单位:局执法督查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大队,各县(市、区)城管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分局

(五)整治非法干预、阻挠渣土运输、倾倒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干预、阻挠渣土运输、倾倒;渣土乱倒、乱弃、外运土方未按规定运送到指定弃土场;车辆超速行驶、车辆密闭不到位;超高装载导致的遗撒滴漏等行为,从重从严处理。(牵头单位:局市容科责任单位:局执法督查科,局直属各大队,各县(市、区)城管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分局、蓉江新区城管执法分局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渠道。各单位对所辖区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要动员群众举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等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向社会广泛公开,发动群众举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密制度,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二是加强线索梳理分析。认真梳理排查近年来信访案件、行政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及时向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和背后“保护伞”线索。三是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

2.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交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开展“六清”行动按照中央政法委“六清”行动“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重点在“线索清仓”及“行业清源”上下功夫,各单位要确保6月底前按时核结线索、确保9月底前行业整治初见成效

(二)制定相关行业规范

1.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治小组,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推动力度,要敢于向城市管理领域的顽症痼疾动刀,加强调度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扫黑办要加强与局扫黑办对接联系,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2.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城市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梳理出城市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以案件问题为切入口,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严格落实“四书一函两办”制度

3.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提炼行业整治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健全部门协同机制

1.强化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各单位要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对其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城市管理领域漏洞,各单位要及时予以沟通,积极配合整改。

2.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完善公安机关与城市管理部门联动防控机制,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方,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3.抓好统筹协调。各单位扫黑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掌握并上报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通过专报、会议纪要、线索通报、督办单等形式,强化工作推动、案件督办和信息报送等。要强化与各专项小组、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通报情况、共享信息、合力解决难题。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批转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迅速批转相关办案部门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推动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做到全程领导、全面把关、全力推进。分管领导要各司其职,强化部署推动,狠抓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各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和机制建设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抓紧研究部署,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落实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的具体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度推进

(二)加强信息报送。一是人员定岗定责。各单位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将信息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于610日前报送局扫黑办,各单位信息员对本单位的各类信息工作负责。二是明确信息报送重点。各单位将每月情况报表(出台了行业监管政策的,请注明文件名、文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小结、信息简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台账(电子版),于每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局执法督查科邮箱。三是全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文字+图片形式)。同时,要围绕重点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全面展示工作成效。四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向市扫黑办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每周至少1条;除工作动态信息外,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尽量多报送有质量、有特色的信息;各单位每月均要报送2篇及以上信息,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报送凑数。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长效常治机制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导,全面掌握整治进展情况重点对行业乱象是否根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是否消除、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督查。建立清单销号制度,局扫黑办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建立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健全、成效不明显的,对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对整治后仍出现涉黑涉恶案件的地方、单位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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