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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城管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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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按照《江西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部署、《赣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牢固安全防线”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牢固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61日至30

四、活动范围

城管系统(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大队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时间:61日至30

形式: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市政处、园林局、环卫处、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二)制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

时间:615日前

形式: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制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悬挂局属单位,在建项目施工工地。

责任单位:(市政处、园林局、环卫处、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时间:6月份

形式: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对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及在建项目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准确的排查隐患,进行“清零”销号整改。

责任分工:(市政处、园林局、环卫处、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局属各大队、市政园林环卫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参加“安全生产月”学习

时间:6月份

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学习;在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中学习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大队

(五)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份

形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全国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等全国性活动。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大队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时间:6月份

形式:通过主题宣讲、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大队

(七)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时间:630日前

形式:根据城管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

责任分工:市政处、园林局、环卫处、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局属各大队

(八)开展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攻坚行动

时间:6月份

形式:通过重大工程推动、重大项目引领、重要试点示范,在6月底前完成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责任分工:(市政科、绿化科、污水办、市政处、园林局、环卫处、市政园林环卫工程质量监督站

(九)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

时间:6月份

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特殊工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提升操作人员安全知晓度,帮助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熟悉提升安全技能。

责任分工:(市政处、园林局、环卫处)

(十)开展“城市运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时间:6-12月份

形式: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城市运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以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科、市政园林环卫工程质量监督站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全力部署。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强化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

3.强化督查,推动工作。市局将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定期督查通报,局属各单位和下属各执法大队要加强对本地区的信息交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基层的安全生产经验。

局属各单位、各直属大队要指定专人负责,630日前报送活动开展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以及安全生产月总结。联系电话:8181908,邮箱:szj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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