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文广新局:
为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在村级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缓解村级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不足、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村级公共文化内生发展动力,根据省文化厅《江西省2017年“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市文广新局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市局社文科 黎 琛
联系电话:8391390
电子邮箱:wgjswk@163.com
附件:1.赣州市2017年“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
服务行动工作方案
2.2017年“阳光工程”——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名额分配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9日
抄送: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印发
附件1:
赣州市2017年“阳光工程”
——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在村级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缓解村级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不足、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村级公共文化内生发展动力,根据省文化厅《江西省2017年“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在寻乌县确定6名文化志愿者,在县(市、区)确定10名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名额分配附后),配备到6个行政村和10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志愿服务。有关县(市、区)文广新局结合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在本地开展农村文化志愿者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招募配备工作,缓解农村文化队伍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不足的问题。
二、工作机构
1.市文广新局设立项目执行办公室(简称市项目办),负责制定市年度工作方案,遴选项目实施的县、村,组织招募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制定本市项目考核办法,指导县级项目办做好志愿者招募和管理相关工作。
2.有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设立项目执行办公室(简称县级项目办),负责农村文化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农村文化志愿者。文化志愿者在村委会的领导和乡镇文化站的指导下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文化需求,提出村级文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演出、阅读、讲座等文化活动。
4.管理和维护村级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等公共文化设施。
5.辅导和培训本村群众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
6.配合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
7.协助村委会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做好各项农村文化工作。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每个月为定点服务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不少于4次的辅导培训,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内容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确定。
四、志愿者确定
(一)农村文化志愿者。寻乌县文广新局根据分配的农村文化志愿者数额,采取招募的方式,确定农村文化志愿者名单。招募程序和方式:
1.在省、市项目办指导下,县项目办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对农村文化志愿者的招募条件、程序、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采取村民自愿报名和组织动员相结合的方式招募文化志愿者。
2.县级项目办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选拔确定入选文化志愿者,报省级项目办审核并报文化部项目办。
3.入选文化志愿者由县级项目办在县、村进行3天的公示,公示通过后正式签订服务协议。
4.文化志愿者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心公益,热爱群众文化事业,群众关系较好,服务意识较强。
(2)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一般应为本村常住村民,原则上村干部不参加招募。
(3)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特长,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较强,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优先。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市局项目办与市文明办共同研究确定乡村学校少年宫名单。市局项目办负责组织招募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需求做好配备。
1.招募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心公益。具有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文艺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是当地非遗文化传承人)。
2.招募程序:市局项目办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对辅导教师志愿者的招募条件、程序、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动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局项目办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选拔确定入选辅导教师志愿者,报省级项目办审核并报文化部项目办。
入选辅导教师志愿者由市局项目办在局网站进行3天的公示,公示通过后正式签订服务协议。
五、志愿者培训
省级项目办负责组织做好志愿者的培训上岗工作。农村文化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等。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乡村学校少年宫基本情况、青少年教育相关知识等。培训合格的文化志愿者要颁发结业证书,逐步实现文化志愿者持证上岗服务。
六、志愿者管理
(一)省级项目办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资料库,及时了解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情况,每季度向文化部项目办报告情况。
(二)市局项目办组织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招募工作,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档案,跟踪、评估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情况,每季度向省级项目办报告情况。
(三)有关县级项目办组织做好农村文化志愿者招募、注册、协议签订、考核等工作。每月将文化志愿者服务情况以照片、文字信息等方式经市局项目办报送省级项目办并上传至网络信息管理平台。
(四)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服务的文化志愿者,由本人向县级项目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项目办审核后报市局项目办,并经省级项目办批准后,报文化部项目办备案。
七、文化志愿者考评
(一)省级项目办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文化志愿者考评办法,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设立量化考评指标。
(二)市局项目办组织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考评工作。审核县级项目办提交的考评报告,并报送省级项目办。
(三)有关县级项目办负责对农村文化志愿者进行考评,为每名文化志愿者建立考核评议档案,采取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村两委评议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要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四)考评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年度考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可续签服务协议。年度考评不称职的,不再续签服务协议。日常考评中发现不履行服务职责的,由县级项目办向省级项目办申报解除服务协议,不受年度考评时间限制。
八、文化志愿服务项目评估
(一)文化志愿者一年服务期满后,县级项目办要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对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和文化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详细总结。
(二)省级项目办对本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向文化部项目办提交评估报告。
(三)市局项目办对本市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向省级项目办提交评估报告。
九、经费保障
(一)省级项目办负责将文化部项目办发放的对每名文化志愿者每月500元(每年6000元)、每名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工作性补助和每名文化志愿者每年100元的保险补助发放至有关地市级项目办或有关县级项目办,并委托有关市、县级项目办将补助资金发放至文化志愿者本人并为文化志愿者购买保险。工作性补助经费用于用于志愿者的误工、误餐、交通、通讯等。
(二)培训经费补助。农村文化志愿者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培训工作由省级项目办统筹安排。
附件2:
赣州市2017年“阳光工程”
——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者名额分配(10名)
1.上犹县梅水乡中心小学
2.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小学
3.会昌县周田镇中心小学
4.会昌县筠门岭镇中心小学
5.会昌县庄口镇中心小学
6.章贡区水西中心小学
7.章贡区沙石中心小学
8.大余县池江镇中心小学
9.大余县浮江九年制学校
10.信丰县大塘埠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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