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9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市安〔2018〕25号)、市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城建领域2019年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两会”结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以安全责任的零缺位、安全隐患的零漏洞、安全问题的零容忍,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生产安全零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行为方面
1、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
2、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的情况;
3、是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情况;
4、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无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
5、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的情况;
6、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
7、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二)施工现场安全方面
1、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起重机械及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等情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含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升降机每次限坐9人(含司机)以下。
4、预防高处坠落情况。包括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及安全防护随施工进度及时跟进的情况等。
5、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单位消防组织机构情况;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监护制度和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高层建筑是否设置随层消防水源等。
6、低温雨雪霜冻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有针对性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重点加强对高空作业、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安拆、施工用电等易发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要环节的检查;加强施工作业层、卸料平台、楼梯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的检查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
(1)做好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及项目部要每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明确负责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等具体要求,实行闭环管理,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每周五将自查自纠表情况(附件1和2)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做好春节前停工安全检查工作。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做好春节假期在建工程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坑、脚手架、模板和设备基础的检查加固,进一步完善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做好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按要求切断电源,电箱要上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合理处置各类易燃、易爆等建筑材料,同时加强门卫管理,合理安排好现场值班值守,并将春节前停工报告(附件3)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做好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要检查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要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劳务单位要负责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必要安全教育培训,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并将春节后复工报告(附件4)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做好“两会”期间安全检查工作。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实际,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具体要求,把责任传递到所有作业班组和所有作业人员,并组织力量全面持续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监管部门检查督查
(1)把好检查关。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本级监督机构要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组织所有在建项目在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基础上,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员,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治化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于每周一将上周的情况(附件5)报送至市局安委办(市安监站)。
(2)把好复工关。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本级监督机构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本辖区在建项目复工情况逐项复查,凡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存在隐患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一律不准开复工。
(3)把好执法关。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要紧盯
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尤其是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批先建、不符合复工要求擅自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实施精准打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并纳入“黑名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从严从实查事故、促整改,落实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切实以事故教训警示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省住建厅安全事故联动惩戒“十个一律”实施顶格处罚。
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敏感期,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增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分管领导精心安排,把检查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要铁心硬手抓执法、强监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做到铁面无私、重拳整治。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
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要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杜绝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抢工期、赶进度。要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三)强化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春节、“两会”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并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并于2019年1和2月底、“两会”结束后分别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送市局安委办(市安监站)。
联系人:钟燕;邮箱:867661828@qq.com。
附件: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2.在建项目企业自查自纠表
3.在建项目春节前停工报告
4.在建项目春节后复工报告
5.201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统计表
6.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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