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陈小兵 记者 彭梦琴 实习生 吴文海)日前,赣州市教育局印发了《赣州市推进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温馨、有意义的暑期。
暑期内托管以城区学校和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上不提供寄宿式校内托管服务,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服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可就近选择参与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原则上每班托管学生人数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暑期托管服务学生以就近原则可以跨校参加。内容包括基本托管服务和素质拓展服务,但不上新课,更不超前教学。时间为2021年暑假期间(不含周六、日),分为半月班(7月25日至8月6日或8月9日至8月25日)和一月班(7月26日至8月25日),由家长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每天提供服务7个课时。各县(市、区)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各县(市、区)已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全面有效落地,持续提高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准确把握需要参加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选取场地充裕、场馆设施齐备、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提供托管服务。各县(市、区)可统筹安排全辖区内教职工自愿报名参与;也可聘请退休教师、社区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
来源:客家新闻网-赣南日报,20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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