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赣州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聚焦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不搞统一模式,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乡村建设行动成效显著,乡村面貌发生较大改观,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提标扩面,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应编尽编,农村危旧空心房、超高超大建房基本整治到位,美丽宜居示范县、美丽宜居乡镇、美丽宜居村庄分别占全市总数的30%左右,村庄道路硬化占比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9%以上,基本实现25户以上的自然村庄路灯全覆盖,农村供电可靠率99.8%以上,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全面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5%以上行政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80%以上,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方案既聚焦“硬件”又突出“软件”,提出充分发挥党建、规划和思想引领,加强道路、供水、清洁能源、物流、数字乡村、农房、人居环境等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综合服务、教育、健康和社会保障提升。
为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取得实效,方案提出了包括财政投入、金融服务、人才政策等一揽子支持措施。明确财政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等支持乡村建设具体要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保障乡村建设用地,大力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投入乡村建设。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方案提出依托村委会、村民理事会等,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同时,要培树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乡村建设行动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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