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对口支援行动计划(2016-2017)》的落实之年。市质监局将坚持“三个不动摇”,即,工作思路坚持“三个来”不动摇,工作措施坚持“5个关键词”不动摇,工作重点坚持“既要监管,更要服务”不动摇,围绕中心,发挥职能,服务大局,努力实现质监工作有为有位。
——标准方面。重点抓好旅游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运用标准化理念,推进我市旅游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制定出台《精准扶贫实施规范》地方标准;争取在国际、国家标准研制上再取新突破,推动赣州钨、稀土企业广泛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赣州钨、稀土产业话语权;以标准化示范试点为抓手,大力实施标准引领,推动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健康发展。
——质量方面。争取继续蝉联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第一名。抓实抓好首席质量官试点项目和重点消费品产品质量提升活动。以“四大质量”为载体,以开展创建为抓手,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引导政府、企业、社会三方更加关注质量问题、更加重视质量工作。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创工作,争取明年获批创建,经过2-3年的努力获得命名。
——品牌方面。抓好两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的验收(复核);组织开展江西名牌产品申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积极培育于都梾木果油、崇义刺葡萄、宁都黄鸡等农产品地标品牌;组织赣南油茶参与全国品牌评价,赣南脐橙争创中国知名品牌。
——技术方面。在油茶产品省级质检中心基础上筹建国家级油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协调解决机构级别和项目资金等问题。加快筹建新能源汽车材料与部件检验中心和钨稀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强质检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检验设备资金支持。
——安全方面。开展全省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区创建,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功能,并向全市辖区延伸;推动市政府加强财政投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实施意见》,一揽子解决超期服役的“三无”电梯安全等问题,推动开展中心城区多层住宅楼房加装电梯工作。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培训。
——精准扶贫方面。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以落实扶贫规划为主线,支持贫困村村部“三合一建设”,完善乡村基础设施,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伍,用好用足政策,重抓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精准帮扶剩余的49户全面脱贫,推动瑞金市谢坊镇乐村村实现提前脱贫。
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数141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市局34人、直属分局12人),直属分局工勤编制2名,全额事业编制93人(市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5名、市局稽查支队8名、直属分局稽查支队11名、蓉江新区分局5名、蓉江新区分局稽查支队6名、计量所38名、医检站11名、质检所11人)。
实有人数人273人,其中:在职人数206人,退休人员67人。
其中: 1、市局机关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岗人数67人(其中:实际行政上编数44人,编内借入事业11名,向下属单位借入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实有人数5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电梯应急平台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22人。
2、直属分局实有人数39人,其中:实际行政上编数13人,事业23人,退休人员3人。
3、市局稽查支队9人。
4、计量检定测试所实有人数92人;其中:在编在岗32人;长期聘用人员15人,劳务派遣人员10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33人。
5、医疗仪器计量检测站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编在岗人数10人;退休人员4人。
6、质检所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编在岗10人;聘用人员17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㈠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91.16万元,收入预算总额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5.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2.94万元,占收入预算的72.54%,比上年决算减少21.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的减少(根据《财政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取消了部分收费);上年结余1288.22万元,占收入预算27.46%。
㈡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91.1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26%,其中:
按支出功能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72.6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0.58%,项目支出2318.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9.42%,包含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318.48万元。
基本支出与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0.71%,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有所下降;二是政府奖励性工资未计入预算;三是公车改革,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度下降。
项目支出与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72.59%,主要原因是负责筹建“国家油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4.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1.33%,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9%,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5.3%,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及缴纳职业年金,缴费从2014年补起;医疗卫生支出114.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5%,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37.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的提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95.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3%,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4.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的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00.6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2.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奖励工资金未纳入预算,二是事业单位有些收费项取消所以奖励性绩效工资随之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7.5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度下降;二是厉行节约,大幅度压缩各项公用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4.8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7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全部划转社保部门。
㈢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补助支出340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54%,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7.93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89.27%;社会保障和就业177.8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5.23%,医疗卫生支出91.97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2.70%,住房保障支出95.20万元,
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2.80%。
㈣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㈤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
649.52 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14万元,下降0.5%。
㈥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
2415.4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预算1934
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6.53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68.43万元,比上年同比相等,降幅为 0% ;因前几年降幅过大,已经降到了底限。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0万元,比上年下降40万元,下降比例为44.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比上年 90.99万元,下降69.12% ,主要原因是:2016年3月按公车改革的要求,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我局仅保留了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故公车运行费大幅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近几年的政策不允许新购置公务用车。 。
第三部分 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反映质检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反映质检部门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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