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赣州市人民医院:
为建立我省省、市、县三级口腔疾病防治网络和队伍,指导和规范基层口腔医务人员开展口腔疾病预防工作,根据《201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业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赣卫疾控字[2011]44号)的要求,省卫生厅特委托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举办“2012年江西省口腔预防适宜技术规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2012年4月22日-25日(22日报到,25日离会);
2、培训地点
江西省婺源县文博宾馆(婺源县文博路17号)。
二、培训对象
赣州市人民医院1人,除章贡区、安远县、南康市等3个县(市、区)各1人外,其余县市各2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培训对象的要求:各县(市、区)从当地口腔卫生服务能力较强、今后能作为本县(市、区)所辖地区开展口腔公共卫生工作技术指导的医疗机构(市、县医院口腔科或疾病控制中心均可)中推荐具备口腔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以及各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医疗机构中推荐具备口腔执业医师证或口腔助理医师证的医务人员参与培训(部门负责人尤佳)。
三、培训内容
1、“健康口腔 幸福家庭”项目介绍;
2、“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介绍;
3、防治龋病和牙周病等口腔常见疾病的技术和方法,包括口腔流行病学调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非创伤性充填(ART)、预防性树脂充填、龈上洁治、刷牙、感染控制等。
四、学分
本次培训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6分。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务必于 2012年4月9日 前将辖区各参会人员填写好的培训班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市卫生局疾控科邮箱(gzswsjjkk@126.com).
2、本次培训承担学员培训期间3天住宿(标间)及用餐。由于住宿紧张,如需延后住宿请自行安排。
3、学员交通费用自理。培训班不安排接站和预订车票,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返程车票请自行购买。
4、联系人: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预防科 刘艳
电话:0791-86360615,13870849623。
附件1:口腔预防适宜技术规范培训班参会名额分配表
附件2:口腔预防适宜技术规范培训班回执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口腔预防适宜技术规范培训班参会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 参会单位 | 参会名额(人) |
赣州市 (共34人) | 赣州市人民医院 | 1 |
章贡区 | 1 | |
南康市 | 1 | |
安远县 | 1 | |
瑞金市 | 2 | |
赣县 | 2 | |
信丰县 | 2 | |
大余县 | 2 | |
上犹县 | 2 | |
崇义县 | 2 | |
龙南县 | 2 | |
定南县 | 2 | |
全南县 | 2 | |
兴国县 | 2 | |
宁都县 | 2 | |
于都县 | 2 | |
会昌县 | 2 | |
寻乌县 | 2 | |
石城县 | 2 |
附件2:
口腔预防适宜技术规范培训班回执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单位名称 |
| 职务/职称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通讯地址 |
| ||||
执业证书编号 |
| ||||
入住日期 |
| 离店日期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单位名称 |
| 职务/职称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通讯地址 |
| ||||
执业证书编号 |
| ||||
入住日期 |
| 离店日期 |
|
备注:入住日期和离店日期请填写具体时间,如:2012年4月25日14时30分。(请字迹清晰端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