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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弹唱“四步曲”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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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农医中心弹唱“四步曲”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参合农民利益。  

第一是从制度上完善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今年年初及时调整下发《2012年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次均费用、日次均药品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加强民政对象患病住院管理的通知》和《转发赣南医学一附医院在全市新农合工作会议的经验介绍<强化管理,严控不合理费用增长,切实保障参合农民利益>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控制标准,严禁将门诊病人转为住院病人,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救助对象住院病人在一季度内不得超过该院核定住院人次的20%。在3月底县内32家医疗机构组织职工学习了赣医一附医院在全市新农合工作会议的经验介绍,并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控制新农合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措施与方案,同时上报县农医中心。  

第二是实时跟踪患者住院详情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县农医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业务数据,每周不定期深入到医疗机构各科室、病房,核对清点上传数据、入院登记、护理记录、病床人数是否“四合一”,检查核对医嘱单、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三单”是否相符,是否有住院指征把握不严,是否有挂床现象等,及时反馈并纠正其不规范的行为。  

第三是追踪回访出院病人反馈情况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县农医中心每人每月对责任医疗机构上报的出院病人资料抽查20份资料进行回访,回访出院病人住院情况、有何意见和建议,将回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要求其及时整改。这一举措得到我县参合农民的高度赞誉,也为以后我们出台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第四是每月分析各定点医疗机构有关新农合财务和业务数据,结合业务审核记录、回访记录等情况对违规医疗机构下发整改意见书。每月综合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按有关文件给予处理。今年第一季度下发整改意见书12份,扣除部分医疗机构违规金额6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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