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卫行审字〔2012〕2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大力弘扬卫生行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主旋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卫生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全市卫生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中开展“十佳服务窗口”和“十佳服务标兵”(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十佳服务窗口”在全市卫生系统进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中评选。
(二)“十佳服务标兵”主要在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一线工作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服务窗口”评选条件
1. 领导重视好。窗口建设措施得力,机制健全,领导经常亲临窗口解决疑难问题,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做到“单位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凡本单位涉及的各类对外行政许可或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授权充分,无“厅外办件”、“体外循环”、“群众两头跑”等现象。
2.服务质量优。派驻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优质、高效,对外形象好,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现象。窗口能经常性地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干部职工业务熟悉,能不断拓展服务手段,积极推行群众事务全程代理服务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在各项评比、考核中成绩突出。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3.服务环境佳。各类展示、接待服务、窗口环境、办件质量和收费管理标准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统一醒目,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4.群众评价高。窗口全年无有效投诉,承诺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投诉反馈和处理机制健全,能自觉抵制、纠正和克服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窗口本年度获月度红旗窗口3次以上(含3次)。近两年来,窗口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二)“十佳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树立和维护党委、政府和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 业务技术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刻苦钻研新技术、新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精通窗口各项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办件准确率高、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深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3. 服务质量优。服务优质、高效,亲和力强,服饰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首问责任制落实好,群众满意度高。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期间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考勤记录良好。
4.工作作风实。求真务实,踏实苦干,严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没有发生过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现象,全年办件服务“零投诉”。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强,得到领导、同事和服务对象的认可;个人及所在窗口单位曾荣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经验被宣传推广、社会反响好。
(三)“一票否决”条件
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参评的当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被上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含)以上处理的。
2.违法违纪被追究相应责任的。
3.被媒体作为负面典型公开曝光并查证属实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5.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以及被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
6.市卫生局工作考核规定的其他一票否决情形。
三、评选方法、时间、步骤
2012年度评选活动从2012年4月开始,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参加评选活动实施细则,召开有关会议,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通过层层发动、宣传造势,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使参评窗口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选活动中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各参评窗口和个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纠,要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及时抓好整改提升。
(三)申报推荐阶段(2013年1月上中旬)。各地、各单位按评选条件进行“十佳服务窗口”申报,填报《赣州市卫生系统“十佳服务窗口”申报表》;同时,要按照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要求,确定参评候选个人,每县(市、区)限推荐“十佳服务标兵”候选人1—2名,并附 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报送要求:各申报单位和个人须认真填报《赣州市卫生系统“十佳服务窗口”申报表》(见附件1)和《赣州市卫生系统“十佳服务标兵”申报表》(见附件2)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充实、文字精练。上述材料请于 2013年1月20日前 报市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8390818,邮箱:gzwsjxzspfwk@126.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评定阶段(2013年1月下旬)。市卫生局按照评选标准,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提出“十佳服务窗口”和“十佳服务标兵”候选名单,在市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有投诉,一经查实取消候选资格。市卫生局汇总社会各界意见,形成建议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表彰的“十佳服务窗口”、“十佳服务标兵”名单。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2月)。结合召开全市卫生工作大会,对当选的“十佳服务窗口”和“十佳服务标兵”集体和个人进行命名表彰;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工作经验,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整体服务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和广大服务对象的意见。推荐的“双十佳”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
(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要把“双十佳”评选过程作为挖掘、总结、培育、提高、推广先进典型的过程,努力在单位内部树立一批德艺双馨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全面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在卫生系统上下大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共创和谐”的活动氛围,巩固活动成果,树立良好的卫生形象,为推动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和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赣州市卫生系统“十佳服务窗口”申报表
2、赣州市卫生系统“十佳服务标兵”申报表
二O 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行政审批 “十佳服务窗口”和“十佳服务标兵” 通知
赣州市卫生局秘书科 2012年4月20日 印发
共印32份
附件1:
赣州市卫生系统“十佳服务窗口”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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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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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姓名 |
| 政治面貌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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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 以上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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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创 建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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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创 建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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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卫生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卫生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请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此表报市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8390818,邮箱:gzwsjxzspfwk@126.com)。
附件2:
赣州市卫生系统“十佳服务标兵”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籍 贯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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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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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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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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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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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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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卫生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请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此表报市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8390818,邮箱:gzwsjxzspfw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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