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新阶段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力实施“九大行动”(健康赣州建设筑基、深化医改攻坚、区域医疗高地登峰、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提速、中医药传承创新突破、生物医药产业升级、人才引育强肌、卫生城镇巩固),着力打造“六张赣卫名片”(红医品牌、医改先锋、医疗高地、公卫典范、卫生城市、健康家园),全力以赴拼项目、拼发展,奋力谱写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新篇章。
一、大力实施健康赣州建设筑基行动
1.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扎实推进“15+4”健康赣州行动,打造于都县、南康区、信丰县等一批健康赣州建设样板县(区)。推进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打造升级市级健康教育示范点。实现市县两级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市县两级分别开展“百名千场”健康科普巡讲“六进”活动20场、50场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至26%以上。扩大学校减盐健康教育试点覆盖面至9个县(市、区)100所学校。
2.全面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做好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和为孕产妇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等17项民生实事和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继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确保母婴安全关键指标持续稳定优化。推进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南康区、兴国县、章贡区、全南县、寻乌县妇保院等级评审,推动宁都县、安远县设置二级妇保院。开展妇幼健康与中医药融合发展促进行动。探索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延伸,推进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
3.全面推进“一老一小”健康促进行动。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要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达90%以上,每个县(市、区)年底如期完成扩改建1个以上公立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床位100张以上)任务。如期完成年度适老化改造任务,确保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数量达90%以上。加快推进市肿瘤医院安宁疗护“三个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康养产业规模、品质双提升。推动落实人口生育保障政策措施,持续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措施。扎实推进托幼一体化,增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普惠入托补贴制度,年内新增托位数8000个,确保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公立普惠性托育机构,力争70%的乡镇(街道)建有公办托育机构。
4.全面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深入推进计生协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20个县(市、区)建设和完善规范化家庭健康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好家风健康行”主题活动,开展4期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继续推进“江西卫惠保”。
5.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试验区建设。加快多点触发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做好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实践运用。推动富硒蔬菜、预制菜等食品标准制定,有效引领食品产业发展。持续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示范创建和营养指导员培训活动,打造2个以上市级营养健康示范样板。
二、大力实施深化医改攻坚行动
6.着力推进“七医一体”融合发展。有效构建“七医一体”融合发展模式。围绕医疗、医药、医保、医防、医金、医产、医养等领域,高标准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有力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推进医防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引导和放大作用,着力打造“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宠物健康”三大产业链,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两个国家级试点。
7.着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地区”为抓手,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运营管理委员会,持续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院长年薪制考核全覆盖。启动“降本提质增效年活动”,不断提升医院经济运营管理水平。对各县(市、区)外转就医情况进行考核。
8.着力推动县域医改。深入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全面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完善“七统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引导政策,创新推动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全覆盖,支持条件较好的县级医院申报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9.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落实大病分类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保障政策。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推动各县至少1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深入开展“优质基层服务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实现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达标。
10.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开展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试点,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跨区域一体化紧密型医疗集团。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设全市统一的家庭医生公卫信息平台,推进赣州“看医生”掌上医疗平台完成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全覆盖。
三、大力实施区域医疗高地登峰行动
11.全面实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登峰工程。全面加强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合作,推动两院三、四级手术提升10%,外转病人下降10%,市外病人增长10%,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进入前100名,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在全省DRG综合排名中进入三级综合医院前20名。实施输出医院派驻工作考核。
12.全面实施县域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强基工程。举办“对口帮扶看变化”活动,开展对口帮扶考核,推动全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走深走实。推进“千县工程”和县级医院达标建设行动,高标准推进县域急诊急救、临床服务、资源共享和质量管理等四个“五大中心”建设。
13.全面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赋能工程。争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落户赣州。推进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四大中心、六大专科”建设,推进南方医院赣州医院普外科、赣南医学院一附院心脏外科加快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争取南方医院赣州医院神经外科列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建成1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将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心血管内科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启动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遴选培育工作,建设6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四、大力实施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14.持续巩固新阶段疫情防控成果。科学精准落实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持续做好疫情监测预警、重症预防救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农村地区防控,加强医疗资源储备和医疗力量配备。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15.全面改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启动市疾控中心整体迁建工程,推动市疾控中心信息化建设和石城县、大余县、赣县区、崇义县、寻乌县、会昌县、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等9个县级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争取全省区域公共卫生检测中心落户赣州。
16.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发展。推动全市70%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50%三级公立医院落实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
17.全面提升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深入开展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争取第五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落户赣州。全力推进南康区、赣县区、瑞金市和上犹县、宁都县、寻乌县分别创建国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推进于都县“创建无结核社区行动”项目。
18.全面落实职业病综合防治。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赣州市职业病监测质控中心,创评至少5家“赣州市职业健康示范企业”。
19.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市所有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五、大力实施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提速行动
20.高质量谋划前期项目。年内完成市肿瘤医院质子中心、市肿瘤医院安宁疗护中心大楼、市中医院新院发热门诊、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二期、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等5个项目前期工作。
21.高效率推进医院项目实施。加速推进68个医疗卫生项目实施,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院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南方医院赣州医院(蓉江院区)完成总工程量的50%,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沙河院区)完成总工程量的70%;市五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全面投用,市三医院、市中医院新院基本建成,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市五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附属项目全面封顶。推动实施36个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妇保院)项目、5个疾控中心项目、11个基层医疗卫生项目落地开工。推进会昌县妇保院完成整体迁建,赣县区妇保院完成主体封顶,上犹县妇保院完成55%总投资量。
22.高标准推进民生品质项目。实施安远县幼儿托育中心、上犹县托育服务中心等22个县级公办托育项目,年内建成“向日葵亲子小屋”9个、规范化优生优育指导中心4个。加快完成市、县三级医院综合ICU监护单元建设或升级改造,储备一批“可转换ICU床位”。
六、大力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突破行动
23.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年内实现市中医院新院正式启用,推动政府办县级中医医院实现全覆盖,实现安远公立中医院全面投用,大余县、信丰县、龙南市、定南县、全南县、崇义县公立中医院项目完成主体建设,会昌县完成中医院回购。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任务,推动上犹县、宁都县、于都县、南康区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2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市中医院设立张伯礼院士工作站,联合市人社局在天津中医药大学举办中医药人才专场招聘会。实施市级中医临床类别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展“中医特色专科”。推进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三医院建设名中医工作室,推动中医药与妇幼、肿瘤、精神、传染病等学科融合发展。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培训。
七、大力实施生物医药产业升级行动
25.强化招商引资。加快推动健康养老项目落户我市。年内在长三角举行赣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合作推介会,指导章贡区出台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6.注重投产达效。推动中国威高集团南方智造基地二期血液净化智造项目投产;推动青峰药业2个1类新药加快上市;推动赣南区域细胞制备中心与赣南医学院一附院合作;推动国药创服公共卫生等“5020”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全市生物医药全产业链营收目标突破480亿元,核心区赣州医药健康产业园全年突破260亿元。
27.完善服务平台。高标准推动赣州国家医药科创中心建设,对接服务“重大疾病新药靶发现及新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设立赣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开展新药研发临床研究保险试点。推动赣南医学院、赣南创新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共建临床研究和应用联盟。
八、大力实施人才引育强肌行动
28.创新人才引育方式。出台卫健系统“人才新政”。柔性引进一批急需学科高端医学人才。优化医院个性化人才招聘政策,引进培养20名医学专业博士、300名医学专业硕士、500名医学专业本科生,重点引进培养30名省市类(县区类、乡镇类)正高级、40名省市类(县区类、乡镇类)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29.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与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合作,推进有条件的医院成为医学院校直属临床医院和教学基地。推进赣南卫职院升本,培育赣州籍医学人才,计划招录培养350名医学定向生,高质量开展20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30.提升人才成长平台。依托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建设卫生健康领域重点科研平台。设立“科技+区域医疗中心”科技计划联合项目和资金,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作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力争医疗卫生机构研发投入增长20%以上。
九、大力实施卫生城镇巩固行动
31.强化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持续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广第三方创卫评估模式,每3个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督导检查。
32.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推进瑞金市、信丰县、上犹县、安远县、定南县、兴国县、于都县、会昌县、寻乌县等9个县、36个乡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崇义县等“五县六镇”国家卫生城镇如期完成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加快推进宁都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年内新增省级卫生县城(乡镇)26个,确保卫生乡镇创建率达50%。
33.扎实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化、体系化完成10个社区(村)、10家医院、10所学校、10家企业、100家机关、1000个家庭的健康细胞创建,实施国家城乡室内环境与健康危害调查评估试点。
34.全面启动健康影响评价。巩固扩大健康影响试点评估成果,选择1项公共政策和1项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试点评估。
十、持续增强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水平
35.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不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解决一批发展所需、民心所向的问题。强化红医品牌打造,推进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行动,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有效监督,切实抓好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勤廉医院和行业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好抗疫故事和卫健故事,加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典型宣传,弘扬正能量。
36.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化互联互通成效。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继续做好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分级评价工作,发挥好信息化、数据化、智慧化作用。推进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管理信息化。
37.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出台实施《赣州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质控中心建设,引导民营医院规范有序发展。全力争取移植中心建设、肿瘤质子设备配置许可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指标。深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开展医师定期考核,规范开展二级医院评审工作。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和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医院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卫生监督直达体系建设,加强医疗行业综合监督,严格规范开展卫生监督执法。
38.统筹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全面做好财务管理、综治信访、扫黑除恶、“五型”政府、法治政府、卫生医学考试、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卫生统计、生物安全等工作,全力维护系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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