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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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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赣州市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林业局>部门年度报告”栏目和赣州市林业局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996499,邮箱gzl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林业工作信息在公开透明下运行。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信息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新闻发布类信息134条,决策公开类信息28条,管理和服务类信息67条,执行和结果类信息17条,回应关切类信息43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70条,年度报告类信息3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⑴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本机关编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⑵新闻发布。包括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活动报道和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⑶决策公开。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
  ⑷管理和服务。包括本机关履职依据、领导信息、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务清单、财政资金项目绩效和行政权力运行。
  ⑸执行和结果。包括本机关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报告、数据统计与分析以及政务服务办件公示。
  ⑹回应关切。包括本机关的主动回应和互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