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坚决防治节日“四风”问题,赣州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醒警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违规吃喝收送礼、公款旅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严格家风家教,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节假日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派出监督检查组,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查处一起,不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3年至2023年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前后,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聪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茅台酒等高档烟酒、礼金及消费卡等。李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4年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发现,全南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张立平接受某工程项目承包商邀请,组织有关公职人员一同接受该承包商所安排的宴请并饮酒,相关费用由该承包商支付。张立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024年端午节后的一天,监督检查发现,会昌县庄口镇洛口村民委员会民兵连长、报账员胡来有组织其同学等人在圩镇餐馆用餐,相关费用以村委会名义挂账结算。胡来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024年端午节前,监督检查发现,蓉江新区潭东镇迳背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委员曾凡荣曾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曾凡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1年7月,大余县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尹民忠等党员干部在贵州开展学习活动期间,改变行程绕道前往景点游玩,部分费用以公款报销。尹民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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