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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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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通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进一步优化社会服务格局,提高公益事业参与度,培育发展一批有能力、服务好、讲诚信的社会组织和一批能够满足居民需求的优质公益项目。

二、申报对象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

近两年20222023年度年检合格(新注册的社会组织不要求),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社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刑事处罚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问责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拥有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专业团队和项目执行能力。上年度承接过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应验收合格。

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申报的社会组织必须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七)符合法规和项目申报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范围及额度

民生服务类(A类)针对各类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开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心理关怀和居家养老为老服务;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未成年人教育孤残儿童的社会融入、课外服务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等关爱儿童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助残服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救助服务

基层治理类(B类)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志愿服务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禁毒宣传、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项目,重点资助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开展基层治理相关服务项目。

党建示范类(C类)支持工作成效明显、制度健全规范社会形象好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党建特色活动;各地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用开展党建特色活动。

服务发展类(D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7510”行动计划,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助企纾困等活动。重点支持和我市主导产业相关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相关项目;社会组织搭建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招聘服务、就业咨询、职业指导等就业帮扶服务打造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品牌。

能力提升类(E类)支持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分层分类开展社会组织及民政服务站评估、培训、督导、审计等服务活动,着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专业化水平规范化建设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AB类项目最高资助金额5万,CD类项目最高资助金额10万,E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15万。

四、评审标准

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范围和要求,实施地点以登记地为主,周期不超过10个月。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一)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和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二)需求广泛性:项目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项目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力。

(三)方法创新性:项目的理念、操作模式、参与方式、对受益群体的分析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四)项目示范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可以进行复制推广,对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

(五)机构专业性:执行机构有清晰的使命和宗旨,有科学的组织结构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强的执行能力,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和必需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党的组织体系健全,实质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达到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未获得过同类资金项目支持的社会组织;实施的公益项目获奖的社会组织;依托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开展项目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自有配套资金的社会组织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20241031日前)

各单位于10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赣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基层服务县(市、区)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由属地民政部门统一汇总报送,市本级社会组织单独报送。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和立项(20241130日前

1.评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资质,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的必要性和创新性等。评审将依据有关规定综合确定项目资金额度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在赣州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

2.立项:项目公示后,由赣州市民政局批准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和专项资金。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202412—20259月)

项目立项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254月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60%并报送项目中期报告,930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100%并报送结项报告报告材料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执行情况、相关图片资料等项目实施期间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监督审计,相关费用提取公益创投经费总额的3%列支

六、工作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按照赣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民字2019141)、《赣州市社会组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赣市民字202270)的有关规定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资金支付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项目资助资格。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附件1:赣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附件2:赣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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