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先行”县创建以来,全南县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统筹谋划、试点先行,因村施策、稳慎推进。在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促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落地见效,助力乡村振兴。
强基础,为改革“筑根基”
一是强化组织,高位推动宅改。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南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主导、乡(镇)主责、村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形成了县、乡(镇)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完成调查,做到家底有数。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摸底工作,现已完成全县86个村,宅基地宗地入库59175宗、面积15287.68亩,自然幢入库69105栋,面积8283.26亩的基础数据调查。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线上建房申请审批,进一步促进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召开宅改业务培训会、户主动员会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改革宣传活动,营造出浓厚的宅改氛围。全县印制标语438条,设立标牌196块,粉刷墙体彩绘42处,各级组织宅改宣传268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2000余份,召开各层级动员、宣讲会议316次,召开各类业务培训会172次,累计培训总人数达10570人。
抓建设,为改革“增活力”
一是规划先行,建设美丽乡村。坚持户有所居、保护耕地、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全县完成了28个行政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正在开展27个通则式、20个“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预留农民建房用地,保障了农民建房权益,解决建房“到哪里建”问题。同时,鼓励农村集中规划选址建房,从源头防止建房用地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科学谋划,打造宜居乡村。近年来我县累计拆除农村“空心房”和危旧土还房418万平方米。出台政策文件,对自愿放弃宅基地到县城购房的,给予4万元/户补助。购买政府提供的限价安置房或购买商品房给予1200元/平方米的补贴,同时发放宅基地使用“资格权证”15年后可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共有89户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退出农村全部宅基地进城购房,节约土地8884.4平方米。对退出的宅基地,因地制宜打造成小菜园、停车场,建设休闲广场,全面提升道路基础设施,利用宅改契机打造“美丽乡村”;三是产业融合,创新改革空间。按照“因村制宜、形式多样、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全南县稳步谋划发展资源,促进产业提升,现形成了稻米、蔬菜、生猪、特种水产、脐橙水果、休闲农业等产业集群。通过“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全县2023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3004万元,村均34.93万元,有效推动农村资源转化增值,创新改革空间,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顺民意,为改革“聚合力”
一是争当表率,村民积极响应。镇、村两委干部、党员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退出自家一户多宅中“多宅”部分,并积极动员亲朋好友配合宅基地退出工作,为广大群众做好示范和榜样。同时,镇村干部将空闲宅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逐户做足工作,鼓励村民自发自愿清理清退,带动群众主动参与、积极响应,从“要我退”转变为“我要退”;二是群众参与,凝聚乡村力量。坚持村民自主管理原则,在每个村选举出了办事公道、威信较高的宅改理事会队伍,在宅改推进过程中,村民理事会全面介入、村民全程参与,有效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做到群众事群众议。通过召开户主会、党员大会、村民理事会,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群众“唱主角、当主力”,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是盘活资源,促进富民增收。充分利用“空心房”拆除后及原有闲置宅基地,加以盘活利用,对退出的零散宅基地,因地制宜打造成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停车场等,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在有条件的村庄,依托自然风光和优势资源,盘活利用“沉睡”多年的土地资源,发展“一村一品”产业,拓宽村民增收渠道,提高村集体经济,促进富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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